秦海棠笑了笑:“这是我在家自己做的,闲来无事,就喜欢研究这些东西。”
“你自己做的?!”杨君兰忍不住提高了嗓门。
这下默默偷听的贵妇小姐们全都错愕了。
口红要是外面能买得到的,无论花多少钱她们都会想方设法的搞到手。
可这是秦海棠自己做的,她们怎么搞?
就在她们心中遗憾的时候,只听秦海棠豪爽的说:“杨小姐喜欢,这口红送你便是,我家还有许多,更有不同的颜色,
你若用着觉得好用,我改天再送一套到杨小姐府上。”
“这…这怎么好意思,不用了不用了!”杨君兰连连摆手。
秦海棠按着杨君兰要还口红的手:“这对于我来说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杨小姐与我有缘,是这宴席之中第一个与我说话的人,我喜欢杨小姐,自然要送杨小姐我的喜欢之物。”
秦海棠是前首富的女儿,外人并不知道秦家亏空得厉害,只觉得她真是财大气粗。
而且为人大气,跟外界相传的善于嫉妒,小心眼之类的完全不一样。
现在大家都只在心里暗自懊恼,为什么刚刚主动跟秦海棠搭话的不是她们。
不然现在那个叫做口红的新奇物品,就应该是送给她们的了!
杨君兰非常感动,她本来只是因为好奇才主动跟秦海棠搭话的。
没想到秦海棠的行事作风倒是跟她异常投缘。
她当场就往腰间一摸,拿出了一把短小精致的银匕首,刀鞘上镶嵌着一颗漂亮的红宝石。
她把匕首递给秦海棠:“这是我亲手打的匕首,你送我你亲手做的口红,我也送你我亲手做匕首!
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它很锋利,藏在衣袖里,平时可用来防身!”
“谢谢,真漂亮,”秦海棠接过匕首,拿起来仔细端详,很是喜欢的样子:“我也是第一次收到除了家人以外送我的礼物!”
杨君兰一听,心里更软了,甚至有点共情。
她去年才跟爹爹从边疆回京,不在京城长大的她,跟京城的圈子也是格格不入,备受排挤。
这下好了,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
就在两人要展开热聊的时候,一道不轻不重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
“难怪杨小姐到了适婚年龄也无人说亲,原来除了样貌普通外,还喜欢舞刀弄剑,这京城中谁家公子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