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之勇。
其他的不多解释。
这1章,咱们聊1聊“大义名分”。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自古及今,人们对“大义名分”都有着热切追求。
名分可以“定尊卑,分高下”,是儒教礼制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缺少名分,则会“礼乐不兴,刑罚不中”。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
这里的“中”当然不是河南话,而是中庸之中。
因此即使强梁之人占据高位,也不得任心而行,必须通过“名分”为自身行为寻找合法性。
比如权臣废立天子,必然会称天子“失德”——至于天子是否真的失德,则无关轻重。
名分的本质,是实力派对“不合乎礼法之行径”的自我辩护,因此多是强词夺理,也往往闹出不少笑话。
比如晋武帝司马炎,曾替司马氏的政敌王凌辩护,称王凌昔日虽然谋反,但齐王曹芳“终不能守位”,可见王凌“造反有理”。
泰始元年,晋室践阼,(司马炎)诏曰:“昔太尉王凌谋废齐王,而(齐)王竟不足以守位。”--《魏书邓艾传》
这当然并不是司马炎大脑短路,而是因为王凌出身太原王氏,属于司马氏的统战对象。
类似闹剧史不绝书,俯拾皆是。
我们以何、董两任外戚为例,来分析1下汉末3国“大义名分”之作用。
先来看董太后之死。
董太后是汉灵帝生母,在灵帝死后,与儿媳何太后争权,失败自尽。
(何)皇后摄政,2兄(指何进、何苗)秉权。谴让帝母永乐后(董太后),令自杀。--《后汉书5行志》
关于董太后死亡始末,在《后汉书》中有详细记载,不再赘言。
这里主要谈1谈事件当中“名分”的作用。
灵帝有刘辩、刘协2子;
刘辩是嫡出,何皇后所生;
刘协是庶出,被祖母董太后抚养。
董太后自养(刘)协,号曰董侯。--《后汉书何皇后纪》
在灵帝死后,何董两代外戚,因此分别占据了不同的名分。
何皇后占据了皇长子生母的名分;
董太后则占据了皇次子养母兼祖母的名分,同时董太后还占据了先帝生母的名分。
在此背景下,何、董两派各有党羽,争执不下。
最终结果,是董太后在权力斗争中完败,被逼自尽,对外号则称“忧死”,民间“归咎何氏”。
(董)后忧怖,疾病暴崩,在位2十2年。民间归咎何氏。--《后汉书董皇后纪》
何胜董败,是因为何氏家族对禁军的控制力度,远远强过董氏家族。
何进为大将军,弟何苗为车骑将军,2何又吞并了蹇硕的西园军,威震京师。
至于董氏家族,只有董太后侄儿董重担任骠骑将军(大将军之下,车骑将军之上),双拳难敌4手。
何氏集团虽然可以杀死董重,却不能直接残害先帝生母董太后,更何况何太后与董太后还有“妇姑之礼”,即儿媳与婆婆的名分关系。
因此,何氏提出了1个借口,即昔日桓帝无子,灵帝以外藩宗室继统,所以董太后虽然是灵帝生母,却并非皇帝妻子(灵帝生父是解犊亭侯刘苌,乃宗室诸侯,非皇帝)。
董皇后讳某,河间人。为解犊亭侯(刘)苌夫人,生灵帝。--《后汉书董皇后纪》
按照东汉制度,“藩国国君的妻子,不得滞留京师”。
最终董太后这位货真价实的皇帝生母,竟被驱逐回封国,被逼自尽。
蕃后故事不得留京师,舆服有章,膳羞有品。请永乐后(指董太后)迁宫本国(指河间国)。--《后汉书董皇后纪》
其实何氏家族提出的借口,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因为灵帝继位之初,就曾追尊生父为“孝仁皇帝”,因此董太后实际具备了“皇帝妻子”的名分。
但彼时何氏兄弟掌握兵权,实力上碾压了董氏,因此董氏也只得含恨自尽。
建宁元年,(灵)帝即位,追尊(刘)苌为孝仁皇……明年,帝使中常侍迎贵人(指董太后),并征贵人兄(董)宠到京师,上尊号曰孝仁皇后。--《后汉书董皇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