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泄,(何)颙等被执,公业(郑泰字公业)脱身自武关走,东归袁术。--《后汉书郑泰传》
(董卓)收(何)颙、(荀)攸系狱,颙忧惧自杀。--《魏书荀攸传》
其中5琼的记载最为悖谬,他早在初平元年(190)便已被董卓处死,根本没有进入长安,遑论与荀攸合谋(192)。
莫非与荀攸合谋的,是5琼鬼魂?
(初平元年)2月乙亥,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免。庚辰,董卓杀城门校尉5琼。--《后汉书献帝纪》
前人学者已经注意到这1问题,黄山便表示何颙自杀“必以他事”,绝非因为谋刺董卓。
实际就董卓处理政敌的残酷手段来看,周毖、李旻、张温、5孚等人皆“死不旋踵”。
如果荀攸、种辑等人真的试图谋刺董卓,早已死于非命,绝不可能仅仅“下狱”而已。
夫以(董)卓之暴,诸将言语蹉跌便戮于前,5琼、周珌(即周毖)、李旻、张温、5孚皆死不旋踵,苟知(何)颙谋杀己,将必立致之死,何暇下之狱?--黄山
另1处显著佐证,便是李傕、郭汜重夺长安之后(192),荀攸、种辑等人并未遭到清算,反而在长安度过了3年太平时光(192-195),甚至还再度出仕。
考虑到王允、王宏、宋翼等人“皆见诛害”的悲惨下场,便可知凉州将校对待行刺董卓之人的处理手段十分残暴。
(李)傕乃收(王)允及(宋)翼、(王)宏,并杀之。允时年5十6。长子侍中盖、次子景、定及宗族十余人皆见诛害。--《后汉书王允传》
换言之,荀攸在初平3年(192)“因罪下狱”或许确有其事,但绝非因为“谋刺董卓”,而是另有缘故。
只不过荀攸下狱的时间与董卓遇害的时间极为接近,纪传体史书又有“专美传主”的写作传统,因此史官便把荀攸等人也归入谋刺董卓的义士之列。
《荀攸传》中存在1处十分隐蔽的笔法,即荀攸出狱之后的下落。按记载,荀攸“弃官归,复辟公府,举高第”。
会(董)卓死,(荀攸)得免。弃官归,复辟公府,举高第。--《魏书荀攸传》
乍看之下,荀攸弃官,似乎代表着他离开长安。
但“复辟公府,举高第”又代表荀攸重新接受了汉廷征辟。
那么董卓死后(192)的东汉朝廷在哪里呢?
当然还是在长安,而且这种局面1直维持到了兴平2年(195),即献帝东归之前。
换言之,荀攸“弃官”之后,根本就没有“归乡”,而是走了1个过场程序(辟公府,举高第),就重新在长安继续出仕了。
《荀攸传》记载,传主再度出仕之后,“迁任城相,不行”。
这个不行,当然不是男人的那个问题…
翻译过来,即荀攸被任免为兖州任城国的国相,但没有前往赴任。
(荀攸)迁任城相,不行。--《魏书荀攸传》
荀攸为什么没有前往兖州赴任呢?
因为彼时(192-195)的兖州被曹操占据。
长安方面任免的兖州刺史金尚,抵达关东之后也被曹操轰走,被迫投奔了袁术。
因此荀攸这个任城国相,自然是无法上任的。
金尚,金兆人,献帝初为兖州刺史,东之部,而太祖已临兖州,尚依袁术。--《典略》
当然,这也侧面佐证了《荀攸传》中的“弃官归”是何等荒谬。
《魏书阎温传》引《魏略》记载,“建安5年,关中始开”。
可知在建安5年(200)之前,关中诸将1直实行闭关政策。
建安5年,关中始开,出来北归,而其母不能步行,兄弟欲共舆之。--《魏略》
当时如果没有关中诸将的允许,荀攸连函谷关和武关都出不去,又如何能够回归颍川故土?
至于《荀攸传》的相关记载,只能视作遮丑之辞,实难置信。
荀攸在赴兖州任官未果之后,又打起了益州的主意。荀攸认为“蜀汉险固,人民殷盛”,因此“求为蜀郡太守”。
(荀)攸以蜀汉险固,人民殷盛,乃求为蜀郡太守。--《魏书荀攸传》
人所共知,初平(190-193)、兴平年间(194-195)的益州被刘焉父子占据,而蜀郡的郡治便在成都。
在此背景下,荀攸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去做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