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主薨,高定恣睢於越巂,雍闿跋扈於建宁,朱褒反叛於牂牁。
摘自《蜀书十3李恢传》
建宁,即永昌郡郡治所在。
(建兴)十1年,南夷豪帅刘胄反,扰乱诸郡。
摘自《蜀书十3马忠传》
建兴是后主刘禅年号,建兴十1年是西历233年。
这些益州大姓反叛的原因不难理解:
他们反抗的,是以刘备父子为代表的“荆楚殖民集团”。
1言蔽之:
昔豫州入蜀,荆楚人贵。
摘自《华阳国志》
豫州,指的便是豫州牧刘帮主。
换言之,充分吸取历史上刘帮主经验教训的苟哥,并未重蹈历史覆辙。
第1件事,亦即悬于苟哥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解决后,苟哥心中轻松许多。
接下来第2件事,苟哥便看向荀攸、刘璋、张鲁、董和及费观。
毫无疑问,此事与刘表有关。
同1时间…
许都宫城承光殿上。
刘协又又又1次接见了同宗的皇叔、皇婶刘瑁夫妇。
刘瑁和吴夫人并未随赵旻赶赴凉州,而是在卫府亲卫护送下,径直返还许都。
刘协在有了“儿子”、听闻益州、凉州收复后,觉得自己又行了…
其人与刘皇叔刘瑁照常叙旧之后,便又1次向刘皇叔控诉起天杀的赵旻那“累累罪行”。
刘瑁听得心惊胆战,尽管其人表面上…
涕泪横流。
其人不住叩首。
“臣实不知,陛下竟受如此委屈!赵从文实乃逆臣也!”
刘协恨得咬牙切齿。
“皇叔,吾最初时尚以为,赵从文乃心向汉室、立志为周公之忠贞之臣,岂知其人在得志之后便原形毕露!”
刘瑁顿首于地,默默听着刘协的控诉,同时心中暗暗归纳总结:
卫将军之罪1:不还政于天子;
罪2:专断独行,与尚书台沆瀣1气,架空皇权;
罪3:大4裁撤官吏;
罪4:4意任用老弱病残及妇人,大失朝廷体统;
罪5:不顾及祖宗先法、士族反对,执意丈量田亩;
罪6:无视大汉列祖列宗之定法,私自撤征丁税,以至朝廷税收锐减;
罪7:无视祖宗成规,篡改察举制,4意增设察举名额;
罪8:目无朝廷及纲纪,竟胆敢征收宗室田税,以至宗室怨声载道;
罪9:罔顾士农工商4民之序,重工商而轻士人;
罪十:重工商导致民风不正;
罪十1:大兴屯田,以至士人之客数量锐减;
…
啊这…
此皆为仁政、善政也!
刘瑁虽始终顿首附和刘协,心中却愈发胆战心惊起来。
刘瑁心中忍不住嘀咕:若卫将军早生3十年,尽速施行此新政,我皇汉又焉能大乱?又何至于此?何至于此也!
刘瑁不同于刘璋,其人是刘焉指定的继承人,所以其人无论能力还是眼界,均高出刘璋1大截。
刘协所说的赵旻“累累罪行”,在刘瑁看来皆为高明之举,至于赵旻不还政于天子…
刘瑁个人认为,这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这是各郡都想独立割据、士大夫们想垄断官位世袭的乱世!
皇权在这乱世,1钱不值!
刘瑁甚至认为,卫将军既然无僭越之心,你刘协就偷着乐吧,还要啥自行车啊!
尽管这时代不可能有自行车。
然而…
让刘瑁震惊到无以复加的…还在后头!
“皇叔,赵从文之罪行,可谓罄竹难书也!”
刘瑁唯唯连声。
他的意思是:啊对对对!
然后,刘协突然开口…
【作者题外话】:史书中的“两条暗线”辩诬:
除了上述的4条明线,另有两条暗线,可为袁绍“称帝僭越”的佐证。
其1是沮授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该条材料出自《献帝纪》。对袁曹1类的僭越者,刘艾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话。此语悖慢至极,不见于《3国志》。
沮授说绍云:……宜迎大驾,安宫邺都,挟天子而令诸侯,畜士马以讨不庭。--《献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