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杂糅了“强宗豪帅”与“经学名士”的双重身份,这1点需要特别注意。
其3是冠族、大姓、豪人之间的区分问题。
咱们以侨寓豪族的著籍问题做为切入点。
豪族的籍贯,也作“族望”或“郡望”,是中古时代的重要标签。
按纪传体史书的书写方式,列传开篇,必然将传主的姓名、表字与郡望并称,难见例外。
在两汉魏晋时代,“郡望”与“出仕”密切相关。因为无论是两汉察举制的“乡论”还是魏晋9品制的“簿阀”,都与族望挂钩。
这里需要注意,自黄初元年(220)曹丕推行9品官人法后,察举制度便日趋式微,但它并未被完全废除,而是与9品制并行。当然,彼时占主导地位的是9品官人法。
察举制的选举权,控制在朝廷公卿与地方郡县长官手中,而9品制的选举权,则控制在大中正(也叫州中正)手中。当然,在彼时闭塞的舆论环境下,即使是中央征召,也依然离不开地方推荐。
在此背景下,便形成1个特殊现象:
如果士人因为战乱而迁徙外地,那他们便很难再得到出仕机会。即使通过攀缘权门谋得1官半职,也往往被当地豪族鄙视,甚至不被承认仕宦身份。
典型例证就是曹魏的“丑侯”吴质。
这里不得不插1句,lisa在疯马秀中的表演,相比于曹丕和吴质的荒唐,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咳咳,言归正传!
按谥法,怙威4行曰丑,直译就是“狗仗人势”,隐喻吴质在曹丕的宠爱下胡作非为,到处得罪人。
吴质死后,魏朝官员落井下石,给他定了1个恶谥。
吴氏后人前后奔走2十余年(230-254),才将“丑侯”改为“威侯”。
(吴)质先以怙威4行,谥曰丑侯。质子(吴)应仍上书论枉,至正元中,乃改谥威侯。--《吴质别传》
吴质不仅是死后遭殃,他在生前也被本籍耆老所鄙视。
吴质出身兖州济阴郡,按记载,吴氏在济阴为“单家”,靠攀缘权门发迹,不与乡里往来。
(吴)始质为单家,少游遨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沈浮。--《魏略》
所谓“单家”,即没有背景的小门小户,与“强宗”相对。
注意:虽名为单家,但那也是妥妥的地主!
吴质的发迹,始自其与曹丕等贵戚子弟的交往,但因为他“不与乡里相沉浮”,最终虽然做了大官,在“乡论”中的地位依然极低。
故(吴质)虽已出官,本国(指吴质的本籍)犹不与之士名。--《魏略》
换句话说,官至镇北将军(《晋书》作镇北将军,《魏书》作振威将军)的吴质,在兖州豪门看来,是没有资格得到“士名”的;
把持着人才品定权力的耆老勋旧,依然将吴质视作寒门小户儿,不肯为他抬高门第族望。
注意:这是较为完整的9品官人法…其中1个小小缩影。
按曹魏制度,镇北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掌握冀州、幽州、并州等地的军事防务,可知吴质已经是炙手可热的方面大员,权倾朝野。
即使如此,他依然“不为乡里所饶”,乃至对司徒董昭叹息,称“我就要被老家的闲言碎语淹没了”。
(吴质)封列侯,使持节督幽、并诸军事。(吴)质自以不为本郡所饶,谓司徒董昭曰:“我欲溺乡里耳。”--《魏略》
吴质是曹丕身边的红人,号称“太子4友”(另外3个是朱铄、陈群、司马懿),尚且被如此对待;
至于其他既得不到君主宠爱,又背井离乡的士人,其悲惨处境,也便可想而知。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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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云某昨夜凌晨3点才忙完,6点半便又起床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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