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是明黑,比赵旻这个腹黑男强多了。
夏侯惇其师受辱。
惇时年十4,拔刀斩之,亡命天涯。
史书称之曰:烈。
(惇)年十4,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魏书9》
准确来说,惇哥是“壮烈”。
两汉魏晋时代,有不少官吏会亲自下场,利用官军劫掠民财。
注意,官军不是劫掠敌对军阀的财物,而是袭击过往客商,甚至干脆打劫自己辖区内的百姓,与强盗无异。
史书1般将这种情况,称作“轻侠为奸”。
虽然这些“侠奸”未必1定是官吏,但以官吏身份从事奸侠活动的案例,多不胜数。
汉末3国有许多级别不高的官吏,都从事“轻侠为奸”的强盗活动。
这群官匪,论官职不过县令、县丞;论吏职也不过苍头小吏,可能更类似“厕中秉烛”的厮奴。
但他们无1例外,都利用手中职权,大4从事强盗活动。这在《3国志》中数见不鲜,频繁出现。
孙坚是扬州吴郡富春县民,家中3代都是瓜农。到了孙坚这代,因为“武勇过人”,借着汉末乱世,通过军功走上仕途。1路官至长沙太守,封乌程侯。
然而孙坚这个封疆大吏,在发迹之始,完全是1副官匪的嘴脸,大量从事打家劫舍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孙坚在熹平元年(172)便参与镇压会稽流贼,按其生年(155)计算,彼时正好是“上岸击贼,由是显闻”的第2年。换言之,孙坚自十8岁之后,就已经披上官服。
熹平元年。刺史臧旻列上功状,诏书除(孙)坚盐渎丞,数岁徙盱眙丞,又徙下邳丞。--《吴书孙破虏传》
按孙坚的官职名称,可知其基本都在徐州广陵与徐州下邳1带活动,即所谓的“淮泗地区”。实际光和末年(184)黄巾之乱以后,孙坚也确实是“聚众淮泗,得千余精兵”。
(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吴书孙破虏传》
可见孙坚这个瓜农子弟,在做了十余年小官儿之后,兜里已经颇为有钱。
然而县丞不过是文职佐官,连县令、县长的级别都够不到。孙坚在徐州是如何聚敛财富,乃至能够招募千余壮士的?
这个问题《孙破虏传》没有给出答案。但《妃嫔传》给出了答案。
按《吴夫人传》,孙坚在向吴氏求婚时,吴氏亲戚嫌弃孙坚“轻浮狡诈”,打算拒婚。
孙坚闻其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孙)坚甚以惭恨。--《吴书妃嫔传》
孙坚惭恨,准备对吴氏下毒手,惊得吴氏大呼“不要为我而自取灭门之祸。”最终在吴夫人的“大义凛然”之下,舍弃小我,成全大我,用自己的身子平息了孙坚的怒火。
(吴)夫人谓亲戚曰:“何爱1女以取祸乎?如有不遇,命也。”于是遂许为婚。--《吴书妃嫔传》
可见孙坚名为求婚,实是。
吴氏是吴郡钱塘的侨人,这种家庭按理在当地应该无甚势力,却依然公开鄙视孙坚,还骂其“轻狡”。
“轻狡”即强盗行径的代名词。比如在并州5原从事“剑客活动”的吕布,就因“轻狡”被王允鄙视。而在扬州巢湖聚众寇暴的山贼郑宝,也被淮南刘晔称作“轻侠彪悍,钞略为利”。
扬士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刘)晔曰:“(郑)宝无法制,其众素以钞略为利。”--《魏书刘晔传》
可见“轻狡”实际就是强盗的另1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8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1以贯之”。甚至做到长沙太守(2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0陵、桂阳两郡。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
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