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在《孙吴建国的道路》1文中,称“江东人视(孙策)为外来异类”,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百姓闻孙郎至,皆失魂魄;长吏委城郭(就是弃城而逃),窜伏山草。--《江表传》
孙坚早年曾被乡人视作“轻狡”。这1含有严重贬义的词汇亦被用于形容吕布。方诗铭认为“轻狡”是强盗行径的隐喻,按照孙坚“甚惭恨”的反应来看,方老的论断应该与事实出入不大。
吴氏亲戚嫌(孙)坚轻狡,将拒焉,坚甚以惭恨。--《吴书妃嫔传》
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魏书吕布传》
另按孙坚死后,未能归葬故乡(吴郡富春),反而葬于曲阿的记载来看,他在老家的形象大约不甚理想。这也是孙策、吴太妃安葬孙坚之后,并未返回故乡,而是北上徐州,旅居广陵江都的重要原因。
这才有了吕范救吴老夫人之事。
时太妃在江都,(孙)策遣(吕)范迎之。徐州牧陶谦谓(吕)范为袁氏觇候(密探),讽县掠考范,范亲客健儿篡取以归。--《吴书吕范传》
按彼时的历史背景,吴太妃作为客居徐州的人质,处境堪忧,若无吕范相救,恐有性命之虞。因为陶谦并非善类,他曾因私怨遣兵追杀曹操之父曹嵩,铸成血仇。
徐州牧陶谦素怨(曹)嵩子(曹)操数击之,乃使轻骑追嵩、德,并杀之于郡界。--《后汉书应奉传-附应劭传》
换言之,吕范对孙策兄弟可谓恩重如山,因此孙策兄弟对吕范亦报以同宗之礼:“亲戚待之,每与升堂,饮宴于太妃前。”
出于人物塑造的需要,《吕范传》对传主改换门庭的时间记载颇具迷惑性。
吕范与孙策的交往虽然在东渡之前,但他真正脱离袁术的时间,却在东渡之后。
按《范传》,传主是豫州汝南人,汉末“避乱寿春”时“将私客百人归(孙)策”。
乍看之下,吕范似乎与孙策1见如故,即刻便脱离袁术控制。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证据便是吕范“归策”之后,曾替孙策赴江都县密迎太妃,因此被陶谦收监。而陶谦的理由是“(吕)范为袁氏觇候”。
“觇候”即充当密探,而“袁氏”则代指袁术。毫无疑问,吕范彼时的身份仍是袁术部曲,而非孙策部曲。
《范传》中另有1处隐秘线索,可以佐证传主彼时的身份隶属问题。即吕范跟随孙策东渡之后,曾经“还吴,迁都督”。
(孙)策定秣陵、曲阿,收笮融、刘繇馀众,增(吕)范兵2千,骑5十匹。后领宛陵令,讨破丹杨贼,还吴,迁都督。--《吴书吕范传》
《吴书》对吕范担任都督的记载是“迁”,而《江表传》对此事的记载却完全不同。
按《江表传》,吕范向孙策请缨“愿暂领都督”时,孙策的反应竟是“卿(吕范)既士大夫,岂宜复屈小职”。
换言之,在孙策看来,吕范担任都督,并非是“迁”,而是“屈小职”。
(孙)策曰:“(吕)子衡,卿既士大夫,加手下已有大众,立功于外,岂宜复屈小职,知军中细碎事乎!”--《江表传》
为何两种史料的记载会如此不同?这其实与吕范彼时的身份隶属有关。
按《范传》,传主“迁都督”之前的职务是“宛陵令”,即宛陵县令。
由县令转为都督,是明显的升迁,但孙策却视之为“复屈小职”,这只能说明1点,即职务的“背书主体”不1致。
简言之,宛陵令来自袁术授予,而吕范欲弃此官,改投孙策麾下,充当孙策门下的都督。
关于吕范的职务变迁问题,《吴书》中的反常线索非止1处。比如《范传》记录传主跟随孙策东渡时,便写作“(吕范)下小丹杨、湖孰,领湖孰相……后领宛陵令,讨破丹杨贼”。
按此,则吕范先“领湖孰相”,后“领宛陵令”,这又悖于常理。因为湖孰是县(隶属丹阳郡),按制度应设令、长;而“(国)相”与郡守平级,是郡国1级的长官,因此本不应出现“湖孰相”这种怪异头衔。更何况国相秩阶2千石,县令秩阶6百石,先为国相,后为县令,这对吕范而言岂不是1种巨大的侮辱?
合理的解释,便是吕范的“湖孰相”是孙策自置,拔县为国。这便如曹操分割兖州泰山设“嬴郡”,以糜竺为太守;分割徐州下邳设“东城(郡)”,以陈登为太守,皆属乱世从权之计。上述诸郡、国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