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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刘琦投刘备,荆州生是非1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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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由恶妇!--《典论》

文帝纳后于邺,有宠,生明帝及东乡公主。--《魏书文昭皇后传》

一如袁氏诸妇,甄氏亦有“专擅”之行。虽然王沈《魏书》盛赞甄氏心胸宽广,且列举诸多史料以增色添彩,但裴松之早已注意到其中的矛盾记载,遂做出结论:“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

魏史若以(赐死甄氏)为大恶邪,则宜隐而不言,若谓为小恶邪,则不应假为之辞,而崇饰虚文(指王沈在《魏书》中杜撰的材料)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裴松之

好家伙!裴松之就差将狗贼王沈之尸揪出来,再大骂其人胡说八道了!

最典型的例证,便是甄氏与曹丕成婚之初便把持后宫,专擅专宠,与《魏书》塑造的温婉形象判若两人。

刘孝引《魏略》补注《世说新语》亦提到甄后“擅室数岁”。按曹叡与诸弟的年龄差异而论,此言当为不虚。

至魏黄初元年(220),年近四旬的甄氏已年老色衰,“色衰”即意味着“爱驰”,也意味着“恩绝”。因此她虽替曹丕诞育长子(曹叡)、长女(东乡公主),却久不得立为皇后,甚至遭遇冷落,被留置邺县,不得与曹丕相见。

夫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爱驰则恩绝。--《汉书李夫人传》

文帝即王位,六月,(曹丕)南征(即赴洛阳继位),(甄)后留邺。--《魏书文昭皇后传》

至此,甄氏身为“袁氏内妇”的另一重隐藏性格随即发作,即干乱政务。

《文昭皇后传》对甄氏的死因记载十分模糊,仅云其“愈失意,有怨言”,实际按照“文帝践阼”的历史背景,以及曹叡“以其母诛,故未建为嗣”的处理结果来看,甄氏彼时的“怨言”,无疑是针对魏朝国本,意在谋取皇后与储君之位。

(文帝)践阼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甄)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魏书文昭皇后传》

从时代背景出发,曹丕既然已经“践祚”,那么理所当然要立皇后、立太子。按甄氏的想法,论年资高低、论子嗣长幼,她都应该荣登后位,至于其子曹叡则是储君的不二之选。

而曹丕最恨妇人干政,他在黄初三年(222)九月,即赐死甄氏之翌年,便下诏怒斥“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甚至立下祖训:“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若有违背者,“天下共诛之”。言辞可谓凶厉。

九月甲午,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魏书文帝纪》

从时间背景上看,曹丕此言虽是针对其母卞太后(卞氏彼时回护曹植,令曹丕难堪),但也未尝不是对甄氏故迹的迁怒。

时(文)帝欲治弟(曹)植之罪,偪于太后,但加贬爵。--《魏书周宣传》

正缘于此,甄氏赐死之后,曹叡旋即失宠,从“生而太祖爱之,常令在左右”的尊贵待遇,一夜跌落到“以其母诛,故未建为嗣”的凄凉境地,甚至被迫低调行事,不与朝臣往来,直至曹丕“病笃”,才被“立为皇太子”。

(明)帝与朝士素不接。--《魏晋世语》

(曹叡)以其母诛,故未建为嗣。七年夏五月,(文)帝病笃,乃立为皇太子。--《魏书明帝纪》

毫无疑问,甄氏的妒忌、干政之风,既害了身家性命,也险些连累爱子。众所周知,历朝之废储,鲜有善果。

从某种意义上看,曹叡能够跌跌撞撞地登基,也得益于曹丕的短寿。但即使在曹丕短寿的情况下,曹叡的地位也并不稳固,因为曹丕曾一度考虑过立庶子曹礼为嗣,其处境凶险如此。

文帝始以(明)帝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曹礼)为嗣,故久不拜太子。--《魏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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