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655 年,武则天戴上皇后的桂冠,从此开启了她波澜壮阔的权力征程。
萧淑妃,出身于南朝士族兰陵萧氏望族,是齐梁皇室后裔。在李治还是太子时,萧淑妃就嫁给了他,初封良娣,后晋升为淑妃。
萧淑妃为李治生育了三个子女,分别是义阳公主、许王李素节和高安公主。李素节自幼聪慧好学,深得李治喜爱。
当武则天将矛头对准萧淑妃时,萧淑妃的孩子们也曾试图反抗。李素节多次向李治进言,诉说母亲的冤屈,然而这一切在武则天的权势面前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萧淑妃在宫中有一定的势力,她的家族在朝中也颇有根基。但武则天心思缜密,早已洞察一切。她先切断了萧淑妃与外界的联系,让其孤立无援。又在李治面前屡屡进谗,称萧淑妃心怀不轨,妄图复辟。李治本对萧淑妃尚有旧情,但在武则天的巧言令色和强大的压力下,他选择了沉默和妥协。
武则天对付萧淑妃的手段可谓惨无人道。她将萧淑妃打入冷宫,那冷宫阴森寒冷,犹如人间地狱。她的饮食被克扣,生活条件极其恶劣。而她的孩子们,虽心急如焚,却无能为力。
据《资治通鉴》记载,唐高宗在武则天被册立后,某天忽然念起旧情,前往关押王皇后和萧淑妃的院落探望。两人听到唐高宗的呼喊后,哀求唐高宗放她们出去并将院子改名为“回心院”,唐高宗动了恻隐之心,表示会有安排。
此事被武则天知晓后,她向唐高宗进言,称其做法极为不妥,可能会让宫廷内外的人对他们产生不利看法,影响胜利成果。唐高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决定杀了王皇后和萧淑妃,以免留下后患,但他不方便出面,便把这个权力交给了武则天。
武则天得到执行权后,命人将这两人各打了一百大板,打得皮开肉绽,然后截去她们的手足,还把她们置于酒缸中,称这叫“令二妪骨醉”。王皇后和萧淑妃当时都只有二十多岁,就这样结束了生命。
面对如此残酷的结局,王皇后表现得较为平静和骄傲,她拜了两拜后说:“愿大家万岁,昭仪承恩,死自吾分”,至死都不承认武则天是皇后,只称其为武昭仪。而萧淑妃性格刚烈,破口大骂:“阿武妖猾,乃至于此,愿他生我为猫,阿武为鼠,生生扼其喉”。
事后,武则天觉得难解心头之恨,还给二人改姓。王皇后被改姓蟒,意为蛇,心如蛇蝎;萧淑妃被改姓枭,这是一种恶鸟。
武则天杀死王皇后和萧淑妃是在唐高宗的授权下进行的。若追究终极责任,这两人的惨死应归咎于唐高宗。
而武则天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虐杀的手段,尽显其果敢善断且心狠手辣的一面。她的这一做法与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对待戚夫人的方式相似,吕雉曾将戚夫人的眼睛挖出、耳朵熏聋、四肢砍去,做成“人彘”。
武则天解决王皇后和萧淑妃之后,对她们的族人的处置方式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
武则天晚年时,赦免了王皇后、萧淑妃等人的亲戚。她的这一举措相当高明,因为她在位的15年间,其强硬的统治手段可能让众人觉得她是个冷血无情之人。而在晚年做出这样的举动,实际上是在变相地承认自己的一些错误,希望后人不要再过分指责她。
在武则天掌权期间,王皇后和萧淑妃的子女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王皇后被废黜并惨死后,其母柳氏、兄尚衣奉御全信及萧氏兄弟,全都被流放岭南。流放之路艰辛异常,在途中饱受折磨,生存状况极为恶劣。
萧淑妃的儿子许王李素节,自幼聪慧好学,深得高宗喜爱。萧淑妃失势时他年仅七岁,此后爵位一降再降,并被外放离京任职,难以见到父亲。
仪凤元年(676 年),李素节被告贪赃受贿,降为鄱阳郡王,食邑削三分之二。第二年又被判终生禁锢,安置于岳州。
李显继位后,待遇有所提高,两次改封,重获亲王,并任舒州刺史。载初元年(690 年)七月,武则天下旨令其进京自辨,李素节却在龙门驿被杀害,终年 42 岁,他的九个已成年的儿子也一同被诛杀。
唐朝时期的掖庭,是宫女居住和犯罪官僚家属妇女配没人宫劳动之处。萧淑妃的长女义阳公主,在萧淑妃离世时约八到十一岁。她与妹妹高安公主一起被囚禁于掖庭长达十六年。
在这十六年里,她们失去了自由,被迫从事繁重的劳动,如洗衣、打扫等粗活,生活条件极差,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后来,在太子李弘的求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