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掏出三块钱来,交给光膀子。光膀子大喜过望,将铜钱一古脑塞到我手里,跑到赌桌前叫道:“再来,再来……”
不过他做事倒也精细,临了还不忘叮嘱一句。
“小孩,是你自己愿意买的,我可没有吓你。你不要告诉你爸爸啊……哎,你们都可以作证的,是不是?”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更不会告诉我爸爸。”
宝物到手,我再也没有心思看他们赌钱,转身出门。一到门口,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料必方文惕等人在里面听了,一定莫名其妙,不知道我有何好笑。
起来,我这不叫欺诈吧?毕竟在当时,可绝没人愿意花三块钱买八个破破烂烂的“明钱”。光膀子还占了我的便宜呢。假如到一九八五年,新中国第一只股票——上海“电真空”上市时,每股不过九毛一分钱,我买了下来,等它涨到一千七百元的时候抛出去,也无人能说我是欺诈。
这大概就是穿越者的先天优势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