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城把兔子给她,“既然想吃,那就剥皮。”
沈曼被难住了,她可不懂给动物剥皮,而且兔子皮毛那么厚。
“您来,您请。”
季寒城的户外生存技能,绝对受过专业训练,起码参加过《跟着贝尔去冒险》之类的真人秀。
他用尖锐的石头,清理好兔子,插木棍上烤。
季寒城和沈曼,馋的流口水。
“二哥,什么时候能吃?”
“二哥,可以吃了吗?好香啊。”
“季寒城,你尝一口熟了没?”
“季二少爷,要不要我替换一下,帮你?”
不管什么女人,都聒噪。
不管什么孩子,都心急。
季寒城两边耳朵被吵的起茧子,终于,兔肉烤熟。
辰辰分到一个硕大的兔子腿,也不管有没有调料,啃一口,眼睛瞬间亮晶晶的像星空,“好吃!二哥好好吃。”
沈曼没他那么夸张,但也用食量证明,季寒城的技术不是盖的。
以后不继承四季集团,开个烧烤摊照样稳赚。
三个人,围着火堆,分食一只兔子。
头顶上皓月当空,繁星点点。
像一幅笔法精湛又大胆的油彩画。
季寒城这个人,骨子里就优雅,吃个烤兔肉,也矜贵优雅。
沈曼问,“你怎么会懂这些的?”
“天赋异禀,骨骼清奇。”
呵呵呵呵好的,这话沈曼不能接。
吃饱肚子,天色更黑,浓稠的夜色笼罩四野,不说话时很诡异。
而且,尽管有火堆,晚上的山头也很冷,为了避免引发森林火灾,火堆很小,不足以抵抗寒冷。
季凌辰瑟缩在沈曼怀里,“二嫂嫂,我害怕,你能给我唱歌吗?睡着就不怕了。”
“好啊!”
沈曼想了个适合孩子听的歌,轻柔的声音,在山林中飘逸而出。
“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让你喜欢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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