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青涩,但眉眼灼灼甚是好看。
蛮荒重重点头:“好。”
之后沈斯年的眸光移到靠在他身后墙壁的玄铁重剑,礼貌问道:“我可以摸一摸王的剑吗?”
蛮荒声调平直却柔了些:“可以。”
至少他愿意让这位忠心耿耿的猎鹰触碰。
因为现在的情形已经是左鹰右犬了,不是吗?
闻言沈斯年一愣,随即笑弯了眼,起身走至墙角,指尖珍惜的抚上冰冷沉重的赤色剑身,然后提着剑柄一时竟是没拎起来。
他发愣,再次铆足了劲才堪堪将它提起。
“剑长四尺半,重一百零八斤,旁人别说挥剑,就连拿起也困难,再加上剑身过长,极少有人会使用。”
在他打量够后,蛮荒从他手中接过重剑,挽个漂亮的剑花,利落的收进背后的剑鞘中。
“我是主的剑鞘,背负重剑之躯,需一直跟随她的身边,主唤剑时,随时随地,每时每刻,我必将剑奉于主的手中。”
直白陈述的话语却听的少年感叹:“好羡慕前辈啊,我也想被王这么依赖。”
蛮荒微微摇头,极大的身高差带给人窒息之感。
“你需要变强,强到让主可以不必为你担忧。”
不是什么你变强让她可以更好的依赖,而是让她不必为你这么担忧。
因为蛮荒比任何人都要清楚,那看似纤细羸弱,双肩瘦削,犹如雨中花枝不堪一击的人,到底有多强。
强到根本无需别人来庇护。
沈斯年蓦然一肃:“多谢前辈提点,近日沈氏来信,秉文与南疆皇族有关,皇族似乎又由其他势力控制,特制的蛊虫也是。”
“不日我将奉王之命潜伏南疆调查,还请你保护好王,待我回来之时,必将有所成长。”
蛮荒平直的唇线稍有翘起,颔首示意。
只要有人愿意为主变强,他就是高兴的。
暴君说要守礼数
君临踏入后宫别院时,差点被满院的奇花异草惊的不敢下脚。
犹如烈鸟展翅般艳红绽放的花朵,也有藤蔓层层叠绕挂着暖色灯笼状的果实。
好多东西她真叫不上名字。
还有眼前琉璃瓦的寝殿,推门进入后是用宝石磨成的粉末绘成的壁画。
整个别院都写满了“我超有钱看见没有”“暴君与穷鬼不得入内”“爷就是有钱能把宝石磨成粉末挥霍”“嘿嘿,你说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