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饭,自己掂量掂量。”
文才妥协了,“但是我要拿着几件法器防身。”
九叔点点头,说道:“这屋子的任何东西,随你挑。”
话音刚落,文才便屋前屋后的跑了起来,没过一会一位身子绑着桃木剑,怀里黄符塞的满满的,手里拿着一个空碗及一双筷子。
“管它来的什么玩意,身上这些全副武装,都足以吓破它们的胆”。文才心中为自己打气着。
看到这里很多人要问了,为什么选择这些法器。
因为——
桃木剑——一寸长一寸强。
黄符——远程消耗,不用进身。
碗跟筷子——只是他准备盛一碗饭,准备路上吃的。
确实如果天有不测风云,作者脑袋短路,起码死前还是一个饱死鬼。
……
此时大街上一个男子,在夜色中拼命狂奔,疾跑,手里还不停的往嘴里送着饭,时不时还有些许饭粒,从嘴角掉落下来。
活脱脱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永动机。
更加精妙之处,文才刚跑到阿威的住所,碗里的米粒也所剩无几,文才舔了舔碗里的米粒,一脸满意的将碗随手一丢。
“乒”
一声迟迟未出现,而那个碗也完好无损的躺在地上。
所以说:“好碗当选张大碗,张氏瓷器铺。”
“咚咚咚!”
随即文才便挑起了,警察局的门,没过多久里面传来了一句,“大晚上的不出警,明天再来吧!”
文才激动的大喊道:“我是来收尸的。”
半夜,一个人待外面,确实有点后怕,他眼神四处游荡,双腿微微发抖,现在脑中只想一件事,那个好心人来找我一下啊!
或者来打我一下也成啊!
突然门缝隙传来了一道白光,也给文才带来了一丝希望,文才透过缝隙望去,看到一个身子披着警察服的男子,晃晃悠悠的向门口走来。
活脱脱一副喝醉酒的样子。
又过了大半会时间,文才终于听到了一丝动静,急忙从台阶上站起来,望着那扇铁门,迫切的想看看那个将二分钟路程走成二十分钟路程的人是何方神圣。
“啪。吱~吱”
一阵门栓撕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