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放过常二是有原因的,一来这只是个小治安案件,就算把他们押送京兆府,最多也是罚些银子,关几天了事。
如今让他们赔了钱,就没必要再把他们送进去吃牢饭了。
二来自己也把他们打得够呛,如果再把他们送进去就真的要结仇了,虽说自己不惧这些小混混,但冤家易解不易结的道理李天顺还是懂的。
于是,一场讹人风波就此平息。
就在李天顺准备买了马就告辞时,却被胡伦一把拉住,左一句天顺兄右一声天顺兄,叫得那叫一个亲,还当即表示,要把李天顺看中的马相赠。
他是打心里佩服这位李公子,不想错过结交的机会。
要知道这种快意恩仇、能文能武、还能讨女人欢心的大侠做派,正是他一直追求的做人目标,只是自己没这两下子。
哪知李天顺却摇摇头,指着马圈里的小母马道:“银子还是要给的,不过我决定买这匹。”
“没问题,不过银子我是不会收的。”胡伦道。
“那不行。”李天顺边说边从怀里取银票。
这不是占便宜的事,他不想欠胡伦这个人情。
“不行不行。”胡伦一把按住了李天顺的手,小眼睛一转道:“不如这样,我有一个想法,请李公子为我们马行作诗一首,用诗换马如何?”
“用诗换马?”李天顺微微一愣。
“是啊。”胡伦笑道:“天顺兄的诗词可谓是千金难求,用诗换马,那可是我占了大便宜,天顺兄不会驳我的面子吧?”
“奸商!”李天顺看着胡伦骂道。
矮了骂的胡伦不但不恼,反而还觉和李天顺是越来越投缘,哈哈大笑道:
“天顺兄果然好眼力,我这个人干啥啥不行,就剩这点儿做买卖的本事了。”
李天顺也被这货的实在劲儿逗乐了,想了想道:“也好,请胡兄叫人执笔,我这就做诗相赠。”
胡伦大喜,忙叫人取来笔墨伺候着,刚才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也纷纷好奇的围了上来。
李天顺沉思了一下,便有了白嫖的诗句,那就是陆游的那首《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
要问为何想到了这首诗?
一来这首诗里没有卿卿我我,没有无病呻吟,还充满着一种豪迈向上的风格,二来这是自己唯一知道的一首关于马的诗。
当然,诗的名字还是要改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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