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要体验双足而行的快乐!
她的生父名叫陈家祥。
在战争中,妻子因轰炸而死,他从战火的废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儿,塞给冯慧后,重又返回了战场,一直战斗到全面胜利,因为落下了残疾,提早转业,并到了墨水厂工作。
然后他再婚了,娶的是旧社会,一个大资本家的女儿。
而在再婚后,他把陈思雨接来一起住过,但原身习惯了大院生活,习惯了家里就有厕所,嫌弃墨水厂的大院蹲坑,还讨厌继母,偶尔来住,来一回哭一回,最后索性就长呆养父家了。
虽然继母对她很不错,还时不时带着弟弟上门看她,但陈思雨只收继母带来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点心,连声阿姨都没喊过,见面顶多翻个白眼。
陈家祥活着的时候还好,虽然因为妻子拖累,家庭成份差了点,但有工作有工资,生活也很宽裕,不过后来他病死了,继母的日子就悲惨了。
其实思想委员会还没有找过她,但那位继母,软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听了点风声就吞了大烟了,现在家里就一个弟弟,据传说是住在牛棚里。
具体情况还得等陈思雨到了才知道。
穿胡同,巷道里全是大妈,洗菜的洗菜,织毛衣的织毛衣,笑呵呵的聊着家常。
瞅了一眼熟的,陈思雨上前:“大妈,我来找陈轩昂。”
抬头一看陈思雨,大妈们脸色立变,其中一个说,:“陈家人死绝了,没有。”
陈思雨心说不可能啊,在书里,陈轩昂可
() 是重要配角,不可能这么早就死了吧。
这时另有个大妈柔声说:“闺女,我知道你们这些年青人有觉悟,但陈家一门全死绝了,就剩轩昂个孩子,咱们向你保证他思想没问题,你就放过他吧。”
陈思雨恍然大悟,是因为她这身绿衣服和腰间的飘带,大妈们误解她了。
解了飘带,她手拍胸脯:“大妈,你们认识我吧,我是轩昂他姐啊。”
大妈一看,果然,这不陈家那个只认养不认亲,来一回哭一回的闺女?
“记得记得,丫头,你不是在首军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来点个脚儿,后妈死你都没来的,今儿咋就光临咱这粗棚陋院了。”
这势利眼飞天的人设,还怎么洗?
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说:“我……我呀,埋头努力了多年,终于考上文工团了,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确实考上了,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这不算撒谎。
文工团?
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员,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陈思雨抿唇笑,点头。
“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个一摸,惊叫:“乖乖,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手细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儿舒服。”
“你就没见过好东西,豆腐哪比得上这个,这就跟玉似的,还得是羊脂玉。”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阶段,他要想读书,自可以去读。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妈,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是个心狠手辣的,却只忠于女主的,大反派级的人物。
他一生凄苦,活在别人的白眼中,却在临终前,将积攒的巨额财富全部赠给了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