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的名曲。
就现在,随便出门,进了哪个胡同,那音乐必定已经从样板戏改成钢琴曲了。
至于陈轩昂,跟在国外享誉盛名,在国内默默无闻的思雨完全不同。
他在西方只是千千万万籍籍
无名的钢琴家中的一个,但在国内,因为他留学了,还回来了,再加上总团的大力吹捧,居然反向出名了。
现在,新闻登了,演出排好了。
而演出票,据说在开售三个小时后就完全售罄了。
轩昂还不敢肯定观众会不会有共鸣,但他敢肯定的是,等他的独奏会开始,现场将座无虚席。
钢琴在华国只是一门新兴艺术,人们还不了解它,也不懂得如何欣赏它。
但他们给予它的热情和关注,就像它正在逐渐打开的国门一样,都是一种试探性的尝试,又抱着无比的热忱。
大院里那帮笑话嘟嘟的小屁孩儿,他们不懂音乐,不懂钢琴,但当嘟嘟的舅舅坐在台上弹奏,而台下座无虚席,他们肯定都会傻眼的。
想想轩昂就替嘟嘟觉得开心。
这时嘟嘟忽而问:“瞎子小舅,天都黑了,你还戴着墨镜,还抱着我,能走吗?”
轩昂要穿帮了?
他说:“瞎久了就习惯了。”
“哎,那个是小玉阿姨,你看到了吗,别躲呀,她是个好阿姨。”嘟嘟又喊。
轩昂看到宋小玉了,估计应该是来找他的,下意识就躲起来了。
而说起宋小玉,就得说说他的感情生活了。
他不喜欢宋小玉。
倒不是说对方不够优秀,而是,他喜欢的是跟他母亲一样,既拥有女性的小温柔,又拥有男儿般的,勇者胆识的女性。
他从小喜欢班上一个矮矮的,瘦瘦的,皮肤黑黑的,被大家称做丑小鸭的小女孩。
那女孩姓王,是他所就读的,十二中王校长家的侄女。
轩昂喜欢她的性格,也喜欢她的文彩,一直都在默默暗恋对方,并且在出国后,虽然通信极为艰难,但他一直跟对方保持着通讯。
那个女孩中学毕业后进了医院,并且也申请了公派留学,不过她去的是国。
而等她到了国之后,轩昂曾专门打听到对方的学校,专业,并寄了信去,诉说了自己对她的爱恋和仰慕。
丑小鸭大概也没想到,一个从小就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钢琴王子会暗恋自己,她不敢相信,且受宠若惊,但同时,她也对轩昂坦诚,说自己虽然能写点小文章,当并不打算当个作家,她的理想是在国当医生,名利双手。
她还说,自己出国就是为了留在国,而且在择偶时,对于男性,会把经济能力,财力看的比外貌更重要。
然后对方委婉的告诉轩昂,她邀请他去国,并希望他能用他在北城的财产资助她一把。
当然,只要他支持她成为医生,她回会用一生来支持他的钢琴事业。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种强者对强者,强强联盟的双赢联姻,只要轩昂答应,他的社会地位,财产,就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发达国家中产行列。
但当时的轩昂是个被出版商封杀,在酒吧弹钢琴谋生的穷学生。
虽然在北城他有很
多东西,但在轩昂的认知里,那并非处于他的财产,而且他早就把东西都留给姐姐了。
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富有的人。
所以,他拒绝了对方的建议,那段还未开始的恋爱也就无疾而终了。
也是从那时起,轩昂就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了。
他知道宋小玉的意思,知道她从小喜欢自己,想跟他结婚。
可他曾经没有爱过她,将来也不会爱她,就那样稀里糊涂跟她结婚,于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点。
轩昂躲开了宋小玉,却又迎面装上冷梅。
冷梅看得出来他在躲宋小玉,而她在年龄大了以后,思维也走上了她老妈梅霜的老路,她拉过嘟嘟的手,问:“轩昂啊,你觉得嘟嘟可爱吗?”
乍一见,轩昂觉得嘟嘟跟曾经那白嫩嫩,软嘟嘟的样儿完全不像了,一点都不可爱,简直跟他漂亮可爱的姐姐迥异,都不像他姐生的。但他才跟她玩了一会会儿,就完全否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她虽然皮肤黑黑的,脾气倔倔的,可她那么活泼,那么生动,她让轩昂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这么可爱的孩子了。
“可爱!”他由衷的说。
冷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