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声巨响,将躺在床上睡觉的张旸惊醒,一个弹跳从床上坐了起来,伸手就去摸放在枕头下的伸缩铁棍。
“别动!”
一声低喝在耳边炸响,冰冷的物体抵在赤裸的上半身上,张旸呆住了,老老实实的慢慢收回伸出去的右手。
“不动,我不动,别开枪。”
咔哒,灯光亮起,慢慢回头,张旸看清了用枪抵着自己的男人,以及屋子里如临大敌,持枪半包围自己的人。
便装,脖子上挂着证件……是警察!
看清后张旸松了一口气。
没错,虽然被枪顶着,但在确定冲进来的是警察,而不是其他人后,张旸实实在在的松了一口气。
毕竟警察还是能讲道理的,而有的人却无法讲道理。
“各位警官,你们,你们是不是敲错门了?”
张旸很确定,自己平日里除了生活所迫会从一些路人那里借点钱花花外,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
就连溜门撬锁的入室“借钱”都没做过,即使这事对于他来说并不算太难。
但他专门研究过刑法,知道入室,和向路人借钱的区别。
向路人“借钱”够刑拘的起始金额是五千,而入室“借钱”,只要你做了,不管有没有拿到钱,都得刑拘,甚至判刑。
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所以,如今面对这么多警察砸坏自己的大门破门而入,还用枪指着自己,张旸的第一反应是:警察砸错门,找错人了。
至于已经破烂的木门,他是提都没提,连问话都只敢用“敲”字。
“张旸?”
名字没错。
“是我,警官。”
“那就没错了,这是传唤证,跟我们走一趟。”
“……能让我穿件衣服么?”
“别耍花样!”
“不敢不敢。”
环视一圈,五六个持枪的,自己能耍什么花样。
随意穿上一件短袖t恤,一条运动短裤,穿上运动鞋,连袜子都没穿,就被一对银镯子戴在手腕上,拉走了。
……
杨庆区分局刑侦大队。
审讯室。
“姓名?”
“张旸!”
“性别?”
“……男。”
“……”
“知道为什么带你过来么?”
“……不知道。”
“老实点!”审问的警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瞪着坐在铁椅子上,戴着手铐的张旸,厉声喝道。
张旸身体一抖,倔强的仰起头:“警官,你们大半夜的破门抓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要不,您帮我回忆一下?”
他是真的不知道。
从开始到现在,一直迷糊着呢。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警察冷哼一声,唰的站起来,拿着一张照片走过去,拍在铁椅子前的小桌板上。
“看看,认识么?”
照片上是个女人,还挺漂亮的。看了好一会儿,张旸的眉头越皱越深,半晌后恍然道:“十七号?”
警察:“……”
“这么说你认识了?”警察脸一黑,沉声问道。
“不是,警官,捉贼拿赃,捉奸成双,你们扫黄也得现场擒获才行吧,何况,我是找过这个十七号,可是我只是洗了个脚而已,并没有做其他的啊。”
看着喊冤的张旸,坐在桌子后面的中年警察拍了拍面前的文件夹,道:“张旸,你进派出所的次数不少,有经验啊。”
“……”张旸不说话。
他以前被抓的次数确实不少,十次总有那么三四五次马失前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已经好久没被逮过了。
虽然不值得炫耀,但该说不说,在这方面他的学习能力很强。
就是看书看不进去,否则高低得考个大学上上。
孤儿?没钱?哦,那没事了。
“怎么的,不说话了?”中年警察再次开口道。
“不是警官,如果我的记忆没问题的话,你们之前在我住处说的,是传唤证,不是逮捕证。也就是说你们并没有证据,否则肯定就是逮捕我了。”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们不仅砸坏了我住处的门,还持枪抵在我的胸口,来分局的路上还给我戴着手铐,现在又像审犯人一样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