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最近神道门有没有联系过你们,或者分派什么任务?”陆瑾看着匪首道。
“没有,就上次抢军粮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你这也没有,那也不知道,那我留你何用?”陆瑾睥睨道。
“……”匪首无语了。
“再说你连军粮都抢,留你活着岂能对得起边军战士?”陆瑾高声道。
“……”匪首更加无语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官军。
不等匪首反应过来,一柄利剑就洞穿了脖子,最后一名匪首一命呜呼。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陆瑾听了沈落和沈杨的汇报,心里也有了点数。此次也算是收获颇丰,乱七八糟的战船近四五十艘、水匪六百多人、粮草无数。
陆瑾让沈落等人安排人把物资全部往船上搬。经过此次人头滚滚的杀戮,陆瑾不信水匪里面还有人敢整幺蛾子。
“上行、青云,你们也回去吧。”正事做完了的陆瑾就和江上行、沈青云走到了一边。两人现在看陆瑾的眼光都不一样了,这是比自己一个武人还狠的文人。
“江先生,他们人多,会不会路上……”江上行担忧道。
“放心吧,这人一旦泄了胆气跟鸡鸭没什么区别。”
就算让江上行派兵保护过去,以后这几天呢?总不能一直待在那里吧。再说陆瑾也不想让他们看到岛上现在的情况,实在有些狼狈,要是自己夫人知道了更不能放心了。
“把这封信带给她。”陆瑾从袖袋里掏出了一封信就递给了江上行。
男人间也没多余的话,又随便聊了几句,江上行和沈青云就带着剩余的队伍离开了。
两人回程的路上,雨已经停了,弥漫在湖面上的雾气正在退散。
江上行和沈青云无言的站在船头。今天那位文弱的姑爷实在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
具体到沈青云,心里更是发苦。往事又一次浮现在眼前。
在七八年前他流浪到江州时,差点被人贩子拐卖到北蛮,却没想到在关键时刻,一个小姑娘带着威武的家兵把他救了下来,他才幸免于难。
那时候的小姐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是极美的女子。生活凄惨的他甚至连直视小姐的勇气都没有。
小姐问他有没有家人,有没有想去的地方。已经当了一段时间乞丐的他又哪里有家人?又能去哪里?
虽然知道小姐与自己宛如云彩与尘泥,但少年的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渴望,就哪怕远远的看着她、守着她也好。
所以他才大着胆子说要保护小姐来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可小姐笑着说她有家兵保护,才不需要小孩子来保护。
他说我也可以当家兵,其实只要我吃饱了是很能打的。
小姐又说她没法带着自己,除非自己是家奴才行。
那时候的他一颗心思全在小姐身上,哪里管家奴不家奴,再说与随时都饿死的日子相比,家奴又如何?
也许是小姐看他实在可怜又无处可去,才勉强收下了他。从此他就成为了一名沈家家兵。
他是一名家兵,更也是一名家奴。与小姐之间的距离还是遥不可及。但他很知足,也从没有过妄想。
偶尔能见上小姐一面,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梦想。
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终于成为了家兵里最能打的人,也成了最年轻的都尉。就是想在小姐需要的时候,他可以用自己的命去保护她。
直到听闻小姐招了一个书生赘婿,他才听见了自己心里碎裂的声音。原来自己心里其实一直有着妄想的。
他期盼着小姐的夫君是个极其出色的人,因为只有那样的人才比自己更配得上小姐。
但他也害怕小姐的夫君是个极其出色人的,因为那样,小姐就永远不会需要自己了。
直到他看见了陆瑾,一个白面书生。
除了一副看得过去的皮囊外,就是一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废物。这样的人怎堪配小姐?
但小姐却时时维护着他,把他当个宝一样。
原来小姐也有识人不明的时候。他的心里却因此更加痛苦与悲凉。
他相信小姐一定是被这个绣花枕头给迷惑了,小姐一定是需要自己来保护的。
直到后来听闻他的才名、一步一步直到今天看到的陆瑾。
一个明明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却像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他的沉着、他的胆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