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的证据。
那么你手上的古玩,就属于“没有明确来源的疑似文物”,会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
但全国上千万的收藏爱好者,百万级别的经营商家,不都在搞古玩吗?
这就是当下最尴尬的地方,按照法律上的规定,绝大部分古玩的商品属性、交易手段。
不是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真的叫犯法,卖假的叫骗人。
可是如果“依法”,难道将全国的收藏市场全部查封?
这也不现实。
那几个大型造假基地,客观上刺激了当地的经济,带动了就业。
所以
只要以“工艺品”之名售卖就不会违法,当然实际操作起来,没几个商人会真的讲诚信。
而民间的文物,国家也放宽了限制,可以交流但不可以交易,当然现实会更复杂。
这一切的核心原因都在于:保护文物。
民间的文物成了“私生子”,不允许交易。
这样就真的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了吗?
关注一下新闻,几乎隔几天就有一个关于盗墓、走私和拍卖行“销赃”的相关新闻曝出来。
没有一个正规透明的渠道和鉴定机制,“钻空子”便成了当下古玩行业的主流。
有人铤而走险去走私倒卖文物,有人成了拍卖行的“马前卒”帮其“洗白”。
有人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干脆就搞“诈骗”吧,因为“诈骗”甚至比老老实实玩收藏更有“出路”。
曾经的古玩“鬼市”变成了见不得光的“黑市”。
明面上卖的全变成了假货;鉴宝专家们一面说着民间已经没有真货,一面又到处收着鉴定费帮人鉴定“真假”。
拍卖公司的经营理念,变成了“国外的全是宝,国内的全是草”。
在这种乱象之下,越来越多的‘黑市’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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