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欢迎!欢迎!来,快坐吧,尝尝本店的特色。
这是今早刚空运到的新鲜的河豚肉,还有澳国牛排和鱼子酱,赶快尝尝,看看是否适合你的口味。
如果这些你都不喜欢,就尽管说,只要我这的厨师能做的,我就让他立马为你做。”
他还亲自为金麟打开了一瓶八二年的红酒,一副热络模样。
不过他并没有向金麟介绍自己身后那位穿着灰布袍子的老者,而那名老者也始终没有看金麟一眼,就好像是一尊雕塑一般,静静的立在那。
金麟也不在乎,大喇喇的和汤添度握了握手便直接坐下,笑道:
“汤先生,你不用这么客气,不
管你摆什么上来,我都吃得。
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出身,什么杂食都吃过,能吃到一桌像今天这样的丰盛饭菜,那是我的荣幸,我还能挑什么呢。
谢谢汤先生的款待,我不客气了。”
说完,金麟就直接用筷子夹起了眼前餐盘中的牛排,放在口中咬下了一口,没有丝毫的拘束。
其实金麟的做法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一直以来也没有说什么吃西餐就一定要用刀叉来吃这一说。
之所以国外人吃西餐用刀叉,那只是因为他们惯于用而已,另一个原因,他们没有发明筷子。
其实在国外,一直都是怎么方便怎么来,没有繁琐的礼仪拘束,你习惯用什么,那就用什么,你习惯用刀叉,那就算你用刀叉来吃韭菜盒子,也只是个人的习惯而已,又有什么好讲究的呢?
只不过金麟的举动,却引起了如雕塑般的老者注意。
她见金麟吃得满嘴是有,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汤添度也是眉头微皱,有些不适,但却也并没有多说什么。
他听得出金麟的意思,意思是他就是一草根出身,没什么好在意的,也没什么好怕的,所以就不要在他面前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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