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回了一条语音过来:“多可爱呀。”
丁时雨抱着手机倒在床上,把那一条语音翻来覆去播了好几遍,越听脸颊越烫。
谷清欢又发了张照片来。画面里的他半张脸埋在胳膊里,正闭着眼睡午觉。一根手指轻轻戳在他的脸颊肉上,显然属于谷清欢。这次她不仅画了猫耳朵,还在他脸上加了几根小猫胡须。
紧接着,一条语音传过来:“嘿嘿,软乎乎。”
他噼里啪啦打字发了句【笨蛋!!】过去,随后把手机扔到一旁,捂住了脸。
每天的上学对于丁时雨而言,好像突然间充满了期待。
按照谷清欢的话说,她是在追他,于是他不得不被迫习惯了她笑眼盈盈的打量。她很贪吃,每次去小卖部回来都要抱一堆零食,分给他的总是他最爱吃的草莓挞。丁时雨一开始暗自开心,后来发现谷清欢记得的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喜好,周围的朋友们爱吃什么,她全部清清楚楚。那份草莓挞便失去了独一无二的意味,吃在嘴里也索然无味了。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某次,他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因为我喜欢你啊。”她说得相当熟练流畅。
骗子,丁时雨在心里哼了一声,耳朵却仍然忍不住发烫。
他的好心情终结在某个周末。
事实上,丁时雨和谷清欢的家住得并不算远,于是,他在街区的超市看见谷清欢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他好整以暇地站在货架旁等待她发现他的时候,谷清欢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孩。
一个模样姣好的,笑起来明媚甜美的oga。
一个oga!!
丁时雨不知道自己已经紧紧咬住了嘴唇。他遥遥看着男孩的胳膊从后头搂上谷清欢,蹭着她脖子的样子像一只撒娇的猫。谷清欢甚至没有任何挣扎,她只是抬高胳膊,亲昵地揪了一把男孩的耳朵。两个人一边笑闹着一边推着车向结账处走去,没有人注意到货架旁的小角落。
丁时雨浑身僵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里拿的居然是谷清欢最爱吃的妙脆角。
他像扔掉烫手山芋般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