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调查合格报告,最终形成正式的人事任免令。
而军令指挥权归参谋部所有。
曲级及以上军事单位兵力调动流程是,先由上一级参谋部下达军事调令,经由本级军事主官和同级长史签字,再由同级军法官签字,最后交给传令官传令,进而执行军令。
刘曜给参谋部定下的职能是,在和平时期负责军队训练,保持军队战斗力,战时则是最高指挥机构,负责调度、指挥军队。
在战时,总参谋长就是实际意义上的三军总司令。
后勤财政权归后勤部所有。
勋爵总署有权负责审计后勤部的“账目”,军法总署下的军法司密探也会监督后勤部是否贪赃枉法。
军法执行权归军法总署及下属各级军事单位之军法司所有。
军法司掌全军司法、刑罚、审判、监狱、法律,战时敌方交涉、俘虏、占领地之司法事项,解释军事条约及军事法规,军司法监狱人员的员额及教育等事。
考虑到军法司的“可怕”,刘曜计划在一统天下后,把军纪监督权单独拎出来,交给“军事检察院”,把审判权交给“军事法院”,只保留军法司的执行权,剥夺其审判权、监察权。
就目前的战时状态,先这样凑合着用,应该是足够了。
如此,参谋、后勤、长史、军械四部,及军情、勋爵、军法三署之间互不统属,皆直接对刘曜负责。
人事权、指挥权、财权、执法权全部独立,且直接受刘曜辖制,就算未来有人“功高盖主”想“干点什么”,怕也是有心也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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