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如蜗牛的行军队伍又艰难的挪行了一天后,部队总算是抵达圣费尔兰多城外。
而明军的前方已经集结有4万多人的土著大军。
人们常说,兵上一万,无边无沿。如今4万多人的土著大军就在对面,朱和埸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这人山人海带来的压迫。
但现代战争,可不是谁人多,谁的赢面就更大的。
大毛二毛的冲突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即使你兵员人数占优,但在各种重型火力的压制下,人数的优势所起到的作用极其有限。
如今,明军的装备虽然还算不得太好,但相比于土著,相比于其他各国军队。
在这个时代,明军却也足以担得上现代军队这样的称呼。
“李振华,苏取义,接下来的战斗就交给你们了。”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33?0?5q?0?2.?0?4?0?2
虽然朱和埸在经过系统全面强化后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指挥部队作战,但这一战他存在的作用更多的是为了提升士兵的士气。
他也无意和手下将领争抢部队指挥权。
……
圣费尔兰多城。
刚刚将这里打下的尼姆就迫不及待的命人用黄金为自己铸造了一顶华丽的王冠。
因为他听说那些西方人的国王都有王冠,而他自认为作为土著国王的自己,同样也该有一顶自己的王冠。
拿着工匠送来的华丽王冠,尼姆没有第一时间戴上而是捧在手里细细欣赏。
只可惜他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
“首领,不好了!我们追击西班牙人的勇士回来了,他们失败了!”一名手下闯进他的“皇宫”大声喊道。
“奴哈,你现在应该叫我国王!”尼姆脸色阴沉,对于这打扰自己欣赏王冠的手下相当不满!不过他还是忍住没有发怒,他皱着眉头问道:“你是说哈玛他们没有追上西班牙人?”
看尼姆脸色阴沉,奴哈连忙改了口:“国王陛下,他们追上了西班牙人但也遇到了明人,哈玛下令向明人发起进攻,结果却失败了,600多名勇士只有几十人逃了回来,哈玛也被明人杀死了。”
“什么?”尼姆听完一脸怒色,气极的他站起身来将桌上的一只茶壶哗的一声扔到了地上摔了个稀碎。
事实上尼姆并不是因为哈玛的死感到生气,而是因为那该死的混蛋竟然向明军发动了攻击!
当然这也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是他遇到了明军,说不定他也会发起进攻,但他一定会将所有明人全部杀死,并将所有证据抹去。
而现在那愚蠢的尼姆不仅没有杀光那些明军,反而被其击败!并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这下子明人就知道了这事儿是他们干的了,以明人的性格,他们极有可能报复!
良久,稍微平复了下心情的尼姆黑着脸向奴哈问道:
“联系各部落的事情做得如何了,有多少人愿意加入我们?”
“国王陛下,听闻您击败了西班牙人,又夺下了圣费尔兰多城,目前圣费尔兰多城周围的几个部落都愿意加入我们,并奉您为国王,稍远的部落还没有传回消息,不过想来他们也愿意接受一位英明神武陛下的领导。”奴哈低着头小心说道,末了还不忘拍了下尼姆的马屁。
听到这话,尼姆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些。
“目前我们有多少能够战斗的勇士?”他问道。
“算上刚刚赶来的部落,目前我们能够作战的勇士有两万多人,再过上两天我们战士应该还会更多。”
这样回答让尼姆紧皱的眉头彻底舒展开来。
两万多人!再过两天还会更多!如此多的勇士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应对明人的报复。
“奴哈,我们从西班牙人手里抢到了几百只火枪,你去挑选一些勇士,我们也要像西班牙人和明人那样训练一支火枪部队。”
见识到了排队枪毙战术的威力后,尼姆也打算打造一支自己的火枪部队。
“是,国王陛下!”奴哈狂喜道。
“另外,派出一些人去给我探查明人的动静。”
……
骑在一匹战马上,朱和埸望着身后长长的队伍有些后悔自己脑袋一热就作出御驾亲征的决定了。
自从过了野人沟矿场后,水泥路面就变成了山间小道,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路!
难走不说,还得顶着头顶火辣辣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