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都已经撕破脸皮了,没什么好遮拦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第三天一早。
叶倾城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准备出院。
她想去集团上班,苏夜死活不让。
“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高强度的工作了。”
苏夜带着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
“好好好,都听你的。”
叶倾城撇了撇嘴。
她也很无奈,可心中却很享受这样的待遇。
能有个人在旁边,时刻将你当做第一位。
在她住院的这三天内,苏夜除了吃饭的时间会离开,其余,无论是白天,夜晚都会在病房里守着。
自己想吃什么了,哪怕是已经深夜了,苏哥哥都会去买。
然后看着自己将东西吃完,收拾完东西再在旁边的小床睡觉,还有点大男子主义,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让吃的东西,就是不让吃,怎么撒娇,都不给买。
在他面前,自己好像不是那个叱咤风云的倾城集团董事长,就是个小妹妹。
林术本来也想陪在病房,可却被赶了出来。
他心中越发的不爽!
只能在旁边打点辅助,比如推个轮椅过来。
叶倾城身上的伤是好了
,但脚微微还有点疼痛感,下地支撑有些力气不足。
“苏苏哥哥,你这是做什么?”
叶倾城突然惊讶了一声。
只见,苏夜直接对着她来了个公主抱:“轮椅是残疾人才会坐的,你又不是残疾人。”
叶倾城的手,勾勒住苏夜的脖子,脸一下子就通红了起来,她想要反驳一句,却突然想到,这句话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曾经,小时候,叶倾城的脚崴了,是叶星辰将她抱回了家里,同样也说了一句:“倾城不坐轮椅,又不是残疾人。”
苏夜心中没有那么多小九九,坦荡。
叶倾城却是五味杂陈,目光中带着一丝异样的眼光,死死的盯着这个力气巨大无比,同时充斥着安全感的男人。
她有一米七的个子,一百一的体重。
说重不重,说轻不轻。
病房在四楼,穿过护士站,还有几百米的距离才到外面,竟然手都抖都不抖的将她放进了兰博基尼的座驾中。
路上所遇到的人,皆是羡慕不已啊!
“你等着,我去将星辰的骨灰拿回来。”
又跑了一趟,取回骨灰。
林术差点都被气死了,这么亲密的动作,他都没有做过。
哪里是什么苏哥哥,分明就是情哥哥!
而且
他们要去叶倾城的家里,就连他都没有去过。
路上,叶倾城有些好奇:“苏哥哥,这辆兰博基尼是谁的?”
“一个朋友借给我的。”
苏夜回道。
“哦。”
叶倾城也没有继续发问,吐了吐舌头,怀里死死的抱着叶星辰的骨灰。
云逸别墅。
叶倾城平时居住的地方,鸟语花香,不失为一个好地方。
“哥,我们回家了。”
她轻
轻的说了一声。
苏夜就再次将她从车上,用公主抱的方式抱进了别墅,放在了沙发上。
然后将骨灰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星辰,到你妹妹家了,很豪华,比我们在边疆住的好多了。”苏夜自言自语,轻轻的抚摸着骨灰。
“苏哥哥,我肚子饿了。”
“我们点个外卖吧。”
叶倾城的肚子,呱呱呱的叫了起来。
从医院到别墅,足足有两个小时的路程,早就饿了。
“不准点外卖。”
“不点外卖,我吃什么啊!”
叶倾城懒散的坐在沙发上,吐了吐舌头。
“我来给你做。”
苏夜撸了撸袖子,走进厨房,翻箱倒柜了一番,只有一些面条,佐料。
叶倾城翻着沙发,惊讶道:“苏哥哥,你还会做饭?”
苏夜没有回答,眉头微皱:“你在家,难道就只吃外卖?”
“每天忙工作,哪有时间做饭,而且我也不会做饭。”
叶倾城越说越小声,仿佛做错了什么事情的小猫。
“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