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的霸气,震撼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更震撼着后边,陈铁生的那颗心!彡彡訁凊
陈铁生内心的火焰,在那一瞬间被点燃!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从小一直都在守护着的这位兄弟,如今已经不是那个小时候会受欺负的小男孩,他为看到自己兄弟这样的改变,而发自内心的高兴。
阎松的死,太过突然。
前前后后,不超过两分钟。
尸体就躺在兰香前的地面上,他胸膛上的鲜血,流淌而下,甚至都已经到了兰香的脚下。
盯着这触目惊心的尸体,兰香脸上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对于别人来说。
阎松和阎进这大小阎王,二人的实力,的确相差很多,但对于林枫来说,差别并不大。
最大的差别,可能就是打小阎王阎进,一分钟,打大阎王阎松,两分钟。
用时差了一倍。
林枫可是当初在深山别墅里,击败过蛇蝎美人的古武高手,蛇蝎美人无疑是个顶级高手,至于在哪个程度,林枫也不太清楚,但绝对不是个普通高手的程度。
兰香一向不把金陵江湖上的那些高手比如宋西岚,金陵双煞之辈,放在眼里。
所以,就算林枫之前杀了阎进,杀了一位杀手榜上的高手。
她也不觉得,林枫的实力有多强。
可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刷新了兰香对林枫的认知!
兰香手下的那些人,都不敢再轻举妄动。
不过,有一个人面色却从未改变过,他甚至坐在林枫那辆车的车屁股上,悠闲的抽着香烟。这人自然就是那位长相粗犷,如同狮子似的大个子。
即便林枫展现出那样的实力,他依旧不放在眼里。
就好像当前发生的事情,他完全不关心似的。
此刻。
挡在兰香面前的那个人,开口道。
“香姐,这个人,还是交给我吧!”
刚才林枫一拳把阎松砸飞出去,阎松身上所携带的冲击力,是非常强横的。
但这个人,从兰香身后出来,只是一步的缓冲,就把阎松轻松挡了下来。
这一点,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林枫早就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明白,今天这场面上,除了刚才拦下林枫他们车的那个大个子之外,这个人的实力,就是兰香手下当中最强的。
众人刚刚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
这会儿。
看到这人开口,一个个不由得目光一变。
“那……那是……新月刀,朱贵!”
兰香手下的人,大都没怎么见过这个人。
因为,平日里他的行踪是十分诡秘的,据说,这个朱贵当初是屠宰场出身,他相当的冷血,而且,一手新月刀,两分钟之内,就能够给一头猪,刮骨剔肉。
在莞城没有人见过他出手。
但莞城,却有不少关于他极为恐怖的传说。
零六年的时候,莞城东街一条菜市场,一堆烂菜叶子下边,发现了一具尸体。
一开始人们以为,是谁家卖肉的,不要那羊骨架了,谁知道,环卫工把烂菜叶子扒拉开的时候,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羊骨,而是一幅完整的人骨。
一二年的时候,莞城一家网吧垃圾桶里,有血腥味儿。
老板报警之后,工作人员过去,在垃圾桶里边发现了两具尸体,全身骨头寸断。
从外边,看不出什么伤势来。
但人就是死透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
大部分关于朱贵的传说,死状往往只有两种,一种就剩下骨架,而另外一种是全身骨头尽碎,内脏也全碎。传闻中,朱贵杀人喜欢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他老本行是屠夫。
刮骨剔肉,方便卖剔骨肉。
而碎掉全部的骨头,方便分类切割出手。
这是从屠宰场带出来的习惯。
当然。
兰香的人虽然没有见过朱贵,却能够一眼认出朱贵,就是因为,朱贵这个人长相上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右边脸上,有一块黑记,黑记上还有黑色的毛发。
兰香扫了一眼地上阎松的尸体,又看向朱贵,道。
“好。”
“果然还得劳烦朱先生!”
朱贵嘴角一挑,脸上那片黑记一阵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