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市一家电子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公司是外资企业。
女的是财务总管,叫爱丽丝;男的是普通财务人员,叫菲朗普。
这家公司组织员工十一旅游,有三十人参加,爱丽丝和菲朗普都是来旅游的。
临海区刑警大队调阅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发现爱丽丝于晚上八点五十分从客房出来,走出了酒店,向远处石阶小道走去。
菲朗普竟然尾随在爱丽丝的身后也出了酒店,向着爱丽丝的方向去了。
如果仅仅是爱丽丝遇害,可以说菲朗普就是重点嫌疑人了!
办案人员顺着监控录像中两人消失的方向搜寻,没费多少工夫就发现了第一现场。
那是一片山岩或者说礁石,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块沾染了血迹的石块,经dna检验,血迹是菲朗普留下的。石块上,还提取到了爱丽丝的指纹。
虽然法医检验发现菲朗普和爱丽丝的死亡时间差不多,但并不能确定两人谁先谁后。
但爱丽丝下体的精夜明明白白就是菲朗普的,这是事实。
那么,其余的情节,就很好推测了。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出来了:爱丽丝晚饭后出来散步,来到遇害的这个地方。
菲朗普尾随爱丽丝而来,对其实施性侵。
爱丽丝摸到了一块石头,于是用它砸伤了菲朗普的头。
两人都忘了或者说没想起来身处二三十米高的山岩上的事实,结果两人掉了下去,摔晕了,被海水呛死了,所以肺部都有积液。
这个推测的依据就是这几点:一是两人的关系不但并非情侣,甚至很不好,爱丽丝肤白貌美、身材惹火,是公司里一大帮男人的意淫对象。尤其是菲朗普,曾公开表示要不顾一切得到她,这就有动机了。
二是监控录像显示,菲朗普尾随爱丽丝出了酒店,这显然是要付诸行动了。
三是爱丽丝体内提取到的静夜,说明菲朗普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
现在,犯罪嫌疑人也已经死了,还要查什么?
按照规定,嫌疑人死亡的案件,是可以撤销案件的,没毛病。
米国人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