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刚刚说了这丫头不识时务,难不成脑子里装的都是废料吗,这才过了没一会儿,这句话竟然就不被还回来了,而且还用的恰到好处。莫问觉得以后他在柳晗月这丫头面前还是学会文明用语吧,这丫头的学习能力实在太强悍了。
他可不想将来有一天这丫头把从他这里学到的东西,再用回他的身上。此时莫问有些不确定,自己将柳晗月收在身边是否是正确的选择,有这样一个丫头真不是件省心的事啊。
莫问转头去盘算着该先去什么地方比较好,他知道要是自己开口辩解,柳晗月准会没完没了。美色误事啊,莫问现在就已经有预感,带着柳晗月在身边绝对是一个灾难。难得有这么长的假期,不知道能不能好好享受了。他为什么就那么最贱,提出要和柳晗月比武呢?又为什么要手贱赢了呢?
算了,不去想这些糟心的事了。想想这个美好的时代,他的前途还是很光明的嘛。
对于穿越到这个时代,莫问其实还是很满意的。宋仁宗虽然没有唐宗宋祖那种开创一个朝代的丰功伟绩,但是他能以“仁”这个字作为死后的封号,也是一个牛逼人物了,而且他手下的名臣那是出乎意料的多。
鼎鼎大名的杨家将,他现在已经见识到了一位女将了,也算是结缘了,以后应该有机会接触的。其他比较有名的武将好像还有一个呼家将,还有狄青。文臣嘛,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包青天——包拯了。
电视剧中将包拯塑造成了大宋第一聪明人,而史书中也记载着包拯屡破奇案,确实是个聪明的好官,也莫问毅的偶像之一。莫问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了这么一回,这些著名的历史人物一定要见到真人才行。只是想到包拯,莫问确实有些却步。他还是宁愿将这位偶像放在神坛上供起来。
想起当年看电视剧的时候,包拯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离奇古怪的案子。虽然最后包拯总能在众人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抽丝剥茧,将真凶缉拿。可是看在莫问眼里,包拯就是个霉神附体的,走到哪儿哪儿就发生命案,而且这案件还必定是离奇古怪,凶残恐怖。
莫问最然不觉得自己是主角,但是总感觉自己惹麻烦的几率比以前那是高了不知道几个百分点。这要是遇到包拯,八成得掺和到那些案子里去。要是给包大人帮个忙跑点腿儿,莫问还是很愿意的,怕就怕他被当成疑凶那就麻烦了。
所以莫问下了结论,距离产生美,偶像还是放在神坛上膜拜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