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要点饭,这好歹算是自己劳动所得的,至少这比去酒馆吃剩饭,要好一点,等他要到钱,再去吃一顿也不晚。
太阳升起又落下,小镇又要熄灭了,王正他一无所获。
是啊,他一不残疾,二不年老,正年轻,哪怕他饿了快两天,看起来他也不够惨。
毕竟他一直过的是算的上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也拉不下脸,也不懂不会,如何能要到饭。
这里也不像小说里有乞丐看他可怜什么的,帮他要饭。或者说,压根没人鸟他,他们是排外的,在他们看来,自己这个样就像是来体验生活的公子哥罢了,因为他的脖子始终直着。
王正看了看手里的九文钱,恍惚间又走到了那个酒馆,他的灵魂已经燃烧殆尽,他的躯壳里已经全是灰烬了。
他是孔乙己吗,或许算吧,但是他的长衫已经长到肉上了,他压根不知道怎么脱啊,他怎么做才是对的呢,他已经快没有精力去思考这些了,思考是耗费精力的事情,他已经累了。
没有了之前的傲气和自尊,他甚至没有精力去劝自己,当然,现在也不需要了。
他的理智还尚存一丝,他悄悄的跟着几个大汉,仿佛是他们中的一员似的混进酒馆,即使他们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伙人。
趁着别人不注意,他一点点的挪到了自己早已盯好的一桌剩饭上,趁别人不注意,他悄悄拿走一个了盘子挪到了不远处的另一个空桌上,扫了扫四周大口喝酒聊天的汉子们,他拿衣服擦了擦手,便狼吞虎咽了起来。
或许他已经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或许他还在乎,他累了,他是真的已经不想待在这个世界上了,他真的很想家,想念每一次他都嫌妈妈做的太淡了的水煮肉片,想念爸爸做的青椒肉卤的手擀面,他甚至想念起大学食堂他唾弃了无数次的鸡排饭。
他今年21了,因为学校离家有点远,他也就只有寒暑假才回家,他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很野的人,或许人只有在最压抑的时候才会如此的想家吧。
他不知道嘴里的饭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这东西能填饱他的肚子,他也不管什么饿极了的人不能吃的太快,他只想快点吃完饭,逃离这个地方。
是啊,他在坚持什么呢?等着虚无缥缈的系统?等着什么命中注定的贵人?他真的坚持不下去了。这还不如荒岛求生,虽然这里到处都是人,但对他来说与没人一样。荒岛上的人有回家的希望,而他呢,连怎么过来的都不知道。他已经不期待什么奇迹了。
想着想着,泪水涌出,天杀的老天爷,他乐于助人,成绩优异,家庭幸福,父母身体健康且开明,他自己也性格开朗,有着不少的朋友,在高中不太累的情况下,也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除了体育不太行和没有女朋友外,他已经很满意了。
可是呢,为什么,他从来没做过坏事,凭什么这破事找上他。从小到大,他确实没经历过什么挫折,但他也不是什么胸怀大志的家伙,这么安稳的过一生他也知足了,除了平时爱看看小说外,幻想一下自己叱咤风云外,他真的没干过什么。
我想回家啊,泪水掺杂着食物进入口腔。
他决定了,他受够了,他准备找个好点的地方了却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最后一顿饱饭了。
他从裤子上扯下一个绳子,将那九文钱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准备好了后,他要找个好地方去了结自己,他不是什么坏人,也没想着死之前疯狂一把,他只想赶紧离开,希望阎王爷能收了他,让他下一世投个好胎,做个人就行。
他唯一对不去的人就是父母,希望他们别太伤心,自己现在在原来的世界是算失踪吗?他不知道,他爸妈有退休金,即使自己不在,他们应该也能照顾好自己。虽说他自己本来也不报什么能回去的希望了。他已经放弃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