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个时辰之后,血被止住,不过筋骨一时半会儿却无法愈合,林轩为黑熊敷上灵药汁液,扯了几块烂布,包扎起来,因为体型太大,包扎起来有些不尽人意,不过倒也能看得过去。
“熊哥,我尽力了,是生是死就看你自己的了,我先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一剑斩出,在地上留下锋锐的剑气,久久不散,也算是对黑熊的一种保护,足以震慑一般的灵兽,外围区域,也没有强大的灵兽了。
背着两柄剑,拿着一壶酒,时不时灌上一口,悠哉悠哉的林轩向落日山脉外走去。
林轩走后,黑熊睁开了眼睛,看向林轩离去的方向,眸子中闪过一丝人性化的光芒,片刻之后,又闭了起来,身上冒出一阵黄色光芒,覆盖伤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起来。
元镇!血腥酒馆!
“血姨,给我来十壶血腥玫瑰。”
一个声音响起,周围的人都是一愣,十壶血腥玫瑰,这可就是五千灵币,谁有这么大的手笔?
当看到买酒的人只是一个青年,众人一顿嗤鼻,这个青年衣不蔽体,光着两根大腿,油光滑亮,像是乞丐一般,哪里像有钱的人,估计是第一次来血腥酒馆,还不了解行情,狂言妄语,真是找死!
“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你知道血腥酒馆是什么地方吗?”
“血腥玫瑰,五百灵币一壶,十壶就是五千灵币,估计把你卖了都买不起。”
“现在的年轻人啊,一点不量力而行,好高骛远,总会摔跟头的,血腥酒馆,可不是能够撒野的地方,惹恼了血姨,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
……
一群人谈论,看着林轩,尽皆摇头,林轩一脸的无奈,看了看自己这一身打扮,是有些磕碜,不过俗话说得好,不以外貌论英雄,更何况自己这卖相也不错吧,也算的上一个俊俏公子哥。
“五千灵币!”血姨淡淡的说道,看了一眼林轩,眼底有一抹惊异。
一个多月以前,林轩来过一次血腥酒馆,因为年轻,血姨记住了他,但是当时只是连天一境,短短一个月,林轩竟然已经突破到连天三境,这等天赋,堪称妖孽,但为什么不拜入宗门呢?
“可以用东西交换吗?”林轩问道,血姨微微一愣,周围的人也怔住了。
“小子,你是智力没有发育齐全吗?这里是酒馆,可不是当铺。”
“没有钱就别来这里装大佬,自己找个街边蹲着,没准就有人施舍你几枚灵币,倒时候再来买几壶清酒,这才适合你的身份。”
“滚出去吧!”
……
又是一顿嘲讽,林轩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看了过去,眉头微皱。
“酒馆又不是你们开的,老板娘都没发话,你们怎么知道不可以换物?”
“不行。”
血姨淡淡的两个字,林轩微愣,周围的人一静,片刻之后,轰然大笑。
“血姨,好歹我们也是熟识,我这有好东西,保证你喜欢,跟你交换,保证你不亏。”
“不行。”
“额。”
林轩无奈,摸了摸后脑勺,有些尴尬,无视周围鄙视的目光,又说道:“血姨,十壶酒你给我备着,我去去就来,等会来买。”
说完之后,周围之人又是一阵嘲笑,林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大摇大摆的走出血腥酒馆,一群人摇头,只当是林轩给自己台阶下。
一个小插曲,勉强让他们乐呵乐呵,乐了之后又恢复原状,各自谈论,很快便忘了,倒是血姨看了一眼林轩离去的背影,微微凝眉,在柜台上摆了十壶血腥玫瑰,真的在等待林轩。
走出酒馆,环视一周,在街边的地摊上停住目光,好歹也曾是一个王府世子,当街摆地摊,实在有辱他斯文的形象,不过大话都已经谁出去了,若不兑现,更是有失风范,哎,都是一个钱字,害死人。
想到岳绮罗的那十几万灵币,林轩又是一阵心疼,把青云阁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本能一夜暴富,奈何却是一夜沦落街头。
算了,豁出去了!
扯了块破布,遮住脸,把身上破烂的衣服摊在地上,放上灵药,就这么摆起了地摊。
除了灵药,还有一把剑器,四品凡器,华管家的随身佩剑,另外还有一张牛皮图,画着山川丛林,像是落日山脉中的某一个地方,林轩也看不懂,就也摆了出来,默默的坐着,看着每一个路过的行人。
四品凡器,大约价值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