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风!!”唐宁咆哮着说道。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是我犯了癔症。”王志准备顺着唐宁的话说下去,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醉,他能够理解。
本以为唐宁是上天的宠儿,什么好事都能赶上,没想到有一得必有一失,他居然患有羊角风。
想到这,他看着唐宁的目光就变得非常怜惜。
唐宁知道自己十张嘴都说不清楚了,只好恨恨的瞪了眼王志,大声道:“我要回家!”
“现在回家……”王志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唐宁的神色,为难的说道:“恐怕不太好吧?”
“不管!我要回家!”唐宁非常的恼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气急败坏。
其他的就算了,如果没有那个和自己女友长相一模一样的家伙在场,唐宁也就忍了。反正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志把自己当成羊角风患者,而是把那只能够让榴莲都自惭形秽的臭袜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但是有那个家伙就不一样了,这给唐宁一种在女朋友面前丢脸的感觉。
况且那人以后见到自己,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太过亲近。唐宁还准备和他交朋友呢——虽然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看着解解相思之苦了?
“好吧好吧,那我这便叫车夫送你回家……”
王志见劝不住唐宁,只好由着唐宁的性子来,出门叫了车夫准备,他又回头对怒气未平的唐宁说道:“只不过你家现在也就你一个人,没有仆役,也没有厨娘,做饭洗衣清扫宅子都要你一个人来,甚至半夜遭了贼,也没人能提醒你一声,这样好么?”
现在是要是王志说的话,唐宁必然会杠上一番,听王志这么说,就梗着脖子道:“你管我!小爷一个人住惯了!大不了遭了贼,小爷拼死跟他一战就是!用你管那么多!
反正好好的人被你弄的跟真得了羊角风似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可不能这么说啊!”王志赶紧上来堵住唐宁的嘴巴道:“皇城公事那么看中你,要是你因为我死了,皇城公事要杀了我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唐宁再一次领会到了这个道理。
王志看上去是因为救命之恩,再加上自己托他买宅子,多余的钱都给了他,也不闻不问,才对自己这么照顾。实际上,他依旧是和张贺一样,正在做投资。
如果不是刘令当初因为唐宁险些死在那两个厢兵手里,而大发雷霆要把王志杀掉,王志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这么亲近的。多半就是送些财物过来,用金钱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古人都是精明的,尤其是这些王志这种将门出身的勋贵子弟,更是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投资,就是拉拢人才。
事情你办,好处平分,只要不是太严重的黑锅,我都替你背,这就是在大宋重文抑武的情况下,将门勋贵的求生之道。
还算是蛮成功的,因为有才华的寒门弟子,往往没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唐宁再看王志那双充满热情的眼睛时,就像是在看着一坨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