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出了,这个钱我来出,这个钱不能你出。
你出算怎么回事啊?
对不对?
那是我姐和她男朋友开的店,不能让你出钱,这个钱,你给我好好地攒着啊,攒多一点好娶老婆,知不知道?”
一句话。
把范云说笑了。
他没再坚持了。
对于范云来讲,其实他觉得唐若没有必要和自己分得那么清楚,反正范云觉得他的也是唐若的,唐若的也是唐若的,他和唐若两个人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唐若的,都是唐若一个人的。
无论什么东西他都可以唐若。
区区一百块钱算什么?
只要是范云有的,所有的一切,唐若想要,她都可以拿去。
范云的想法对于那些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还是很典型的,两个人好的时候恨不得粘在一起,两个人粘成一个人才好。
就像两粒糖块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连糖都化在一起,最后粘着粘着就连成一个了,这样最好。
其实。
范云和唐若之间并没有说什么太多的甜言蜜语,更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两个人的交往就好像潺潺的流水一样,平静又自然,温馨又坦荡。
唐若掏出一百块钱,塞进红包里,把封口插上,拍了拍:“行了,一百块钱也不少了,也对得起他们了,其实说实话,如果这一百块钱,我们两个要是在外面吃大餐的话,还用不完。”
可不是吗,可不是用不完吗?
他们两个人如果到饭店里面去坐下来,点个四菜一汤的话,最多也就是用一大半嘛,还可以剩几十块。
平均十五块钱一个菜,四个菜也不过六十嘛,再加一个汤十块,总共七十块。
七十块钱很多了呀,七十块钱能买十好几斤猪肉呢。
开玩笑。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时候也不是可以用金钱可以衡量的,黄斌毕竟是唐敏的男朋友嘛,以后什么样不知道,起码说现在他是唐敏的男朋友,对不对?
再说了,他又真心诚意地邀请了范云,他邀请范云的时候也就是给了唐若面子。
人与人交往嘛,都是互相给面子的。
准备好红包,两个人又回到店里,和唐敏聊起了天。
唐若对她姐道:“姐,你桂林那边的工作都已经辞了吗?不回去了?那边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哎!
对了,你那些东西有没有拿回来呀?你那些被子呀,衣服呀,什么东西的?”
唐敏不好回答。
她点了点头,表示肯定,表示回答了唐若的话。
她的东西早就拿回来了,东西不但拿回来了,而且她和黄斌两个人在小城又租了一套房子。
很便宜。
租房子嘛,要不了多少钱的。
这边的房子,比桂林那边的房子租金便宜一些的,这个不必多说。
然后。
黄斌在那边雇了一个面包车,把他们那些个被子呀,小家具啊,厨房里面的那些什么用品啊,统统的,一车全部拉回来了。
他们这个门面临街,后面倒是有个小厨房。
厨房不是特别大,做饭当然没问题,但是,就是这么大一个空间了,住的话,肯定是要自己另外想办法租房子的。
也无所谓。
反正唐敏和黄斌早就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了。
虽说没有扯结婚证,其实,她和黄斌跟人家过日子的那些小两口也没什么区别了。
也就是所谓的同居了。
现在这个社会,人的思想观念都比较开放,像他们这样未婚同居的青年男女多的是,不止他们这一对。
有些人,同居着同居着,然后就修成正果,奉子成婚或者结婚生孩子了。
还有一些,住着住着,两个人觉得合不来就散伙了。
甚至还有一些,住着住着,居然就把恋人关系住成了朋友关系,感情上虽然还好,但是,好像互相之间的感情再没有了那种恋人之间的甜蜜了,而是变成了一种温馨的友情,说起来也很奇怪。
反正。
这个花花世界这么大,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会出现,林子那么大,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