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三尺!
d市这么大,真要挖地三尺,这么蛮干恐怕是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周建。即便我不认同这个方法,但这一可我并没有反对。
相反,我还说,“既然决定要挖地三尺,也需要一个范围。你准备从哪开始入手。”
钟建没有多想,这个老刑警的心里这一刻已经有了大概的思路,“上车,我们去金恒家。”
金恒,那个自杀的律师。还记得第一面的时候,自己钓鱼执法,把这家伙哄到警局。明明是个一眼就能看穿的圈套,在方冷面前,他也心甘情愿往里面钻。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二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
三十岁的男人喜欢二十岁的女人。
四十岁的男人还是喜欢二十岁的女人。
男人这种生物,无论是什么年纪喜欢的都是年轻的女人。年轻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
我不否认这个言论。因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一个秀色可餐的美女面前,只要是男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展示自己的优点。我也不例外。
律师的灰色收入非常外观,社会地位更是高高在上。在这个网络舆论都能杀死人的时代,律师的铁齿铜牙更是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
没有人愿意和律师作对,这也造就了金恒无论走到哪都可以和人称兄道弟,恐怕每到一个地方,接风洗尘的人都能坐满好几个桌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在律师行业里还算不错的家伙,竟然会自杀!即便凶手是用孩子相要挟,但以律师的眼睛看过去,这件事就开始扑朔迷离起来。
一个在法官面前都能信口雌黄的家伙,就算碰到了亡命之徒,也总是要用一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去口灿生莲。
可是,金恒自杀却是那么决绝!不留一丝余地,用牙刷都能将自己了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钟建在开车,而我因为金恒,反复咀嚼着这一系列事件,开始发现了一丝丝微妙的气息。
当时的那个电话,比金恒做出了断。可是就算是了断,金恒那家伙在最后一刻都能给我们留下线索。
所以,我大胆地猜测,金恒接触过陈松!而且应该是陈松自己去找的金恒!
可是,怪就怪在,陈松究竟是怎么拿到金恒的把柄的?还是完完全全让金恒没有反驳余地的把柄!
诱骗还是什么?
这些事情虽然很大,甚至于我敢肯定以金恒那利欲迷心的性子恐怕程萌不是第一个。
在之前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幸,可是那些人选择了沉默,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除非我们掌握了切实证据,否则就算是上了法庭,我们也是奈何不了这个家伙。
在法庭上,法官讲究的是证据。
律师是有权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甚至于出于由于证据不足,即便是作为被告,但金恒依然是可以利用无罪的前提为自己开脱。
一想到律师,其实我就有些头痛。
社会的发展,律师这个行业虽然不是新兴的行当,但是在中国,律师的口碑不得不说是令人担忧的。
在许多人眼里,律师就像是以前的状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只有有罪,遇到麻烦的家伙,要吃官司了,才会想到律师。
注意,是吃官司,不是打官司!
在中国,可以说没有多少人对律师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很多人始终都不能明白,律师存在的真正意义到底是什么,是为了替那些罪犯开脱么?
一群富二代官二代,仗着自己上一辈的权利轮了一个少女,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应该是人神共愤。
这群犯事的家伙就算不能枪毙,也要关进去关个十年八年,永远不能出来祸害人这样才解气。
可是,就是因为律师!明明已经铁板钉钉的事情,律师的辩护让这群可恶的家伙减刑,甚至于变成了无罪!这样的行径无论怎样都难以让人理解。
可实际上,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律师的存在,的的确确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时代的发展。
律师的职业操守,是替自己的辩护人辩护。即便是一个罪犯,其实也仍然有属于自己的权利。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他可以为自己无罪辩护。就算有证据,他也有权利减刑辩护。
而法官最后的判决,是根据双方辩词再加上证据,最后再根据陪审团意见才能做出判决。
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法律可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