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
既然自己不过是这里的过客,那么就从容而轻松地当一个好客人便是。
当热闹时就热闹,当欢喜时就欢喜。过后,自己依然是自己,不会被这些“高贵”的人们所同化,不会成为他们。
人生于世,要学会适应环境。但这种适应未必是妥协与退让,而是一种超然。
高山流水景色如画,我自陶醉。
黄沙大漠万里烈日,我自跋涉。
至于老鼠遍地的街道,臭水四溢的小巷,人人盯住你口袋眼放凶光的集市……
又如何?
我可以活在高山流水里,也可以活在黄沙大漠里,更不会因为身边老鼠遍地、臭水横流,就觉得活不下去。
我该品味人生时就品味人生,该奋力求存时就奋力求存,该谨慎生活时就谨慎生活,该一身华丽时就一身华丽,该脚踩稀泥时就去脚踩稀泥。
不改变自己,那么,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我的乐土,在任何地方我都能从容地活着,并且活得更好。
那不就是最好的人生?
那不就是我应该有的人生?
本心不变,不论是在泥里打滚还是在宝座上安坐,我都还是我。
我的人生,也都还是我的人生。
“好吧。”那十笑着走过去,抬起手,肖婷羞答答地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中。
“美丽的小姐,请……”那十翩然一礼,贵族味十足。
那九在一旁瞪眼睛:“重色轻妹!”
肖婷侧头看她,笑容很鬼。
“笑什么笑?”那九瞪她,“欺负我没有帅哥可泡是不是?哼,楼下有的是!”
说着转身就走了。
那十摇头一笑,正要出去,明新雨来了。
她还是一身洁白,不过已经从衬衫长裤的打扮换成了一身长裙。
白色的连臂手套,白纱头饰,还有样式简约但大气高贵的耳环、项链、戒指,以及水晶一般的鞋子,这一切集中在明新雨的身上,就构成了一种名为“完美”的东西。
她走到门口,看到那十正牵着肖婷的手,眼神多少有些变化,但很快就温和地笑了起来:“看来我来晚了一步呢。”
“来了就不晚。”那十说。
这话让肖婷一阵心惊胆战,生怕那十为了明新雨松开她的手。
“我家里的大小姐可真是不少。”那十感慨着,拉着肖婷走过去,向着明新雨微微躬身,抬起另一只手。
明新雨丝毫不介意他已经牵了别的姑娘的手,轻轻将自己的小手放到了那十掌中。
那十握着两个姑娘的手,向外而去。
走廊中,迎面遇上了一身盛装的天秋。
此时天秋身上安装的是轻便式肢体,恰到好处地配合了她惹火的身材,让她显得性感极了。
但与明新雨和肖婷相比,立时就逊色了不少,就像花枝招展的艳俗撞上了整洁大方的高雅。
这让她立时有些自卑,很是不开心。
“走,一起下去。”那十冲她说。
“可惜大人没长三只手。”天秋带着一抹妒意开着玩笑,“不然也可以牵牵我的小手。”
“牵你的手跟抓根铁棍有什么区别?”那九在走廊尽头突然探出头来,得意地揶揄了天秋一句。
天秋好一阵翻白眼,追了过去:“你再说一遍试试?”
却是借机离开,省得在这里尴尬。
“我怎么感觉……天秋好像也有些喜欢你呢?”肖婷忍不住说。
明新雨看了看她,笑着说:“这个‘也’字,用得很耐人寻味。”
那十尴尬地笑笑,不等肖婷接话,急忙说:“咱们快下去吧!”
拉着两个姑娘一阵飞奔,竟然抢在天秋和那九之前下了楼梯。
“别再跑了,多不雅观?”肖婷用力拉他。
明新雨笑着说:“美丽的人不论行走坐卧都是美丽的,就算是跑起来,也会灵动得迷人,怎么会不雅观?”
“新雨,你不知道所谓的淑女气质吗”肖婷笑着说,“那就是端庄娴静。一个到处疯跑的人,怎么会和淑女沾边?淑女,并不是仅仅美丽就好。”
“小婷,世间万物,有动就有静,动静相宜才是美。”明新雨笑着说,“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一动不动,那不是淑女,而是乌龟。”
“新雨,礼服长裙就是为了端庄行走设计的,就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