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哈怂怂道:“念兹真的挺伤心的, 老大你就别生他气了。”
朝夕:“……”
朝夕别说生气了,它一时连话都说不出来气。
卡哈试探道:“那、没事的话,老大我就先下山了。”
就算就算有事也千万别找它。
它只是个传话的而已!
卡哈最终顺利离开了,它的背影后方, 狼王沉默的盯着地上那只雪兔,半晌, 凑过去闻了闻。
其实它很少吃兔子这种小型猎物,作为一个狼群的头狼, 它通常指挥狼群团体作战, 除非食物匮乏, 否则大型猎物才是它的捕猎对象。
但面前这只雪兔, 它却从中嗅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朝夕费解地歪了歪头, 思考片刻,它撕开雪兔的皮毛,边享用了这只兔子边思考念兹的意思。
那只小狗崽子真是它见过最独特的生物。
作为雪原上最顶级的猎食者之一,除了单体强悍的棕熊,所有动物碰见北极狼狼群,都只有逃跑和害怕的份。
而念兹,它虽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和它们不同,却故意指耶为狼,想看看他的反应。
结果念兹竟然就这么毫不别扭的接受了,既不解释,也不提心吊胆,甚至还胆大的在它附做了个窝,扬言打到的第一只猎物要送它。
那白白软软的团子,钝钝的小狗爪子,牙齿一点都不利,怎么捕猎呢?
朝夕想着,吐出一块骨头。
结果还真捕猎到了。
兔子还挺好吃的,比驯鹿、驼鹿还有脂肪厚得不得了的海象好吃。
一只可可爱爱的萨摩耶犬很难在雪原中独立生存下去,或许碰到另一只狼,他就死了。朝夕担心这种事发生,所以才特别生气。
但现在,狼王的心动摇起来。
或许,是它错了?
朝夕凶了他,念兹虽然伤心,但还是把捉到的猎物给它了——念兹有什么错呢?
所以,念兹没错,就是它的错了。
狼王陷入沉思,片刻后,它叼起吃剩的兔骨架往山下走去。
下山的路经过了卡萨的睡觉之处,卡萨看到它惊讶地站起来:“老大,你要去做什么吗?”
朝夕:“丢骨头。”
没错,它只是忍不了居住的环境赃污,特地下山清理垃圾的而已,绝对不是特意去看念兹今晚睡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