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一只狼的壮年期,但它已经带领狼群将近一年多, 对捕捉猎物的敏锐程度更是普通狼没法比的。
至少念兹穿越以来,跟随狼王出门捕猎,还从来没有空爪而归过。
这次的捕猎,朝夕依旧顺利地顺着踪迹找到了猎物——一只麋鹿。
这只麋鹿不知道从哪个森林里逛了一圈出来, 两对大角上挂着不少冰晶,“造型”很漂亮。
但狼群可不会管猎物长得怎么样, 在十只狼的配合下,麋鹿结束了它的鹿生。
朝夕站在猎物旁边, 没有着急进食, 而是看着那对鹿角若有所思。
思考片刻后, 它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为, 把那些冰晶从鹿角上取下来, 叼到了白团子小狗的面前。
念兹正好奇麋鹿是什么味道呢,忽然一个冰凉凉的东西从天而降,落到了他脑袋上。
他转头看过去,狼王别扭地移开了视线,装作什么也没干的样子,一本正经看着其他狼处理猎物。
乙等狼们正在按照它的要求,小心翼翼把厚而毛茸的鹿皮扒下来。之前它们还疑惑过朝夕这么做的用意,但经过一个冬天后,它们就体会到有毛茸毯子的好处了。
这确实是件正事,但朝夕的心思却未必在正事上。
“大王。”一只毛茸脑袋钻进白狼的视野内,头上顶着亮晶晶的冰坠,是只漂亮小狗。
“我带这个好看吗?”小狗诚恳地发问。
念兹变成主动方,朝夕才这终于好意思把眼神放回他身上,绿色的眼睛亮了亮:“好看。”
狼王不会说话,狼王也不喜欢说谎,所以它说好看就是真的好看。
“谢谢大王送我呀~”念兹开心地在它面前蹦跶一圈,决定要把冰晶戴到融化再摘下来。
他记得做东北虎的时候,咪崽也喜欢他身上挂冰晶的样子。果然是同一个灵魂,哪怕记忆、经历都不一样,也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审美。
这只麋鹿很大,一般它们出来捕到的第一只猎物,都会成为浪群这几天的口粮,被十只狼分而食之。
这次也是一样,但还没轮到乙等狼开吃,朝夕就好像听见了一个沉重的声音,它顿时警惕起来,望向声音来源处发出一声长啸。
“嚎呜——”
所有狼顿时停下了动作,优越的听力让它们很快也听到了那个沉重的跑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