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就是碧水楼阁的庄主,袁野见来者不善,立马躲到了韩信身后。
韩信笑道:“庄主,您别跟我们这些小贼一般见识。本想偷点东西换点酒钱,结果什么也没偷着。”
韩信嘴上说好听的,手却突然拔出佩剑,向来人刺去。
这一剑很快,又是偷袭,袁野认为,庄主死定了。
不料,庄主轻松的格开了这一剑。韩信又连刺数剑,都被庄主轻松化解。
庄主还击,韩信勉强招架。
袁野见韩信落入下风,想帮他一把,捡起一块石头,向庄主砸去。
打斗中的二人,你来我往,位置不断调换,袁野又没武功功底,结果扔出的石头砸到了韩信头上。
韩信吃痛,稍一分神,只听“噗”的一声,庄主的剑刺入了韩信的胸膛。
“我真特么混蛋,一代名将就这样让我给害死了?”袁野暗暗的骂自己。
庄主拔出剑,在鞋底上擦了擦血,把剑尖指向袁野。
袁野吓的腿都软了,跪在了地上,祈求道:“庄主老爷,刚才那人的确是我老大,但我是受他的胁迫才做他小弟的,我狠他,所以,我用石头砸他,这也算是给您帮了忙不是?”
“我听你俩刚才说话挺亲密呀?”庄主的剑向袁野靠近。
“我那都是假装的亲密。跟您说个秘密,我会拉面,还会做酱牛肉,您留着我比杀了我有好处的。”
“拉面?是什么玩意?”
袁野感觉到庄主的杀念有些动摇了。据他所知,拉面好像是清朝年间才发明的。(他不知道的是,秦朝那时还没有面粉,但是,只是他的酱牛肉就可以征服秦朝人的味蕾了)
“一时半会儿说不明白,让我给您露两手,您就知道啦!您看我这一身松松垮垮的肥肉,我一点武功也不会,就是会卖力干活;只要您能让我吃上饱饭,我就死心塌地跟着您!”
庄主将剑还入鞘内,道:“算你命好,我庄园里刚好死了个厨子,你就顶上吧。”
袁野心中庆幸:
“可算把命保住啦!现代人老想着穿越到古代,说实话,古代可一点儿都不好玩。古代人不重视生命,拿杀人不当事儿。这儿也没110,让人揍了,你也没地儿说理去。”
…………
乐百合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她走出屋子,门口有俩高大、强壮的原始部落男子站岗。二人见乐百合醒了,其中一人跑开了。
乐百合看到,自己所在的这个原始部落处在群山环抱之中;整个部落有一百多座木头屋子,自己睡过的这座是整个部落里最大的。
看来他们对自己还挺尊重的,乐百合想。他觉的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不一会儿,昨晚那个老头急匆匆的来了,后边跟着男女老幼一大帮子人。众人来到近前,跪下给乐百合磕头,并大呼“众神之子”。
老头先做了自我介绍,并向乐百合解释了眼珠子的事,说那是飞禽走兽的眼睛,不是人的眼睛。
乐百合觉的这里的人很和善,不像坏人,于是她向众人做了自我介绍,并向大家解释,自己不是什么“众神之子”,就是一名不入流的演员,她要求众人叫她百合。
丁努命族人端上烤肉、水果、坚果之类。乐百合早就饿了,大吃一顿。
吃饱后,有熊族人给她表演了歌舞。看罢歌舞,又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乐百合是个孤儿,十岁开始就跟着奶奶过,她哪受过这么好的待遇,一时间乐不思蜀啦!她懒得去考虑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当然,纵使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但肯定是有原因的。
下午,有熊族人又给她表演了武功;令她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战姬”的女孩,她比自己年龄小,只有十八岁,但个头比自己高,有一米八,腿长、腰细、胸挺,皮肤白,长的也美,穿着兽皮做的短裙,要是放现代,肯定能把所有女人都嫉妒死,乐百合都觉得自己爱上她了。
战姬是有熊族里武功最高的人。据丁努说,她是族里唯一的“大战士”,也是族里有史以来第一个女大战士。战姬的武器是一把长枪,是上古神器,叫战神枪,由历代大战士持有。
夜晚,有熊族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乐百合也乐在其中。乐百合玩累了,回到那座最大的木屋休息。床上铺的是一张老虎皮,躺上去毛绒绒的,门口还是有俩人站岗。乐百合觉的自己现在是“百合女王。”
一天就这样快乐的过去了。
第二天又是唱歌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