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才能有好的销量,陈强对这种营销方式当然非常熟悉,所以早早的便用了出来。反正四十年代的球星代言完全是白菜价,稍微给点钱,球星就屁颠屁颠的在代言合同上签字了,所以这种球星抱团式的广告,成本也非常的低。
但是这种广告方式的宣传效果真的很强,当你看到一位运动员穿某个品牌的鞋子,或许会不以为意;当你看到两位运动员都穿同一个品牌的鞋子,可能就会对这个品牌有所印象;当你看到五个运动员都穿同一品牌的鞋子,那你会觉得有必要知道一下这个品牌;而当你看到十几个运动员都同一个品牌的鞋子,那么你本能会觉得,这个品牌应该非常好,所以才会有这么多运动员选择这个品牌。
请一大群明星来做广告代言,所起到的效果绝对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历史上也有过很多经典的广告案例。百事可乐当年请了一大群当红炸子鸡,包括刚刚晋升小天王的周杰伦、热爱摄影艺术的陈老师,平淡无奇的古天乐、全班最丑的郭富城等等,所有人都给头发染了个纯蓝的葬爱家族色,这波宣传让百事在国内的品牌价值大增,明星们带来的效应,也让百事可乐也成了很多年轻人的首选。
可口可乐也不遑多让,请了好几位国内顶尖的运动员,搞了一个“奥运星阵容”,以应对百事可乐的宣传攻势,“奥运星阵容”中包括当时还是球员的姚主席、尚在巅峰期的刘翔、郭晶晶等世界冠军,中国乒乓球的“一哥”王励勤,只能站在宣传海报的最边缘。
……
陈强的这一波广告攻势很成功,即便是那些不打算买运动鞋的人,也都知道了耐克这个品牌,而打算买运动鞋的人,也都将耐克一号放在考虑范畴当中。
与匡威这种庞然大物相比,耐克仍然是一个小品牌,已经发展了三十多年的匡威,早已经是美国运动鞋领域中的霸主,不是刚刚成立一年的耐克能够挑战的。
好在这个时代的匡威还不懂得广告营销,匡威的老板是一个典型的实业家,就是老老实实的进行生产销售,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一点点的改良自己的运动鞋,让运动鞋变得更好,他哪里有陈强这么多的花花肠子!
事实上在那个时代,大多数的企业家都是这样的,我们更应该称呼他们为“实业家”,而不是“商人”,他们是一群真正想要做出好产品的人,比如福特汽车的福特老爷子,梦想是做出好的民用车,而不是卖出好多辆汽车;在比如西屋电气的威斯丁豪斯老爷子,平生之愿就是把交流电推广到千家万户。这有点像乔布斯时代的苹果,虽然产品卖得死贵死贵的,但是用户却能够感觉到满满的诚意,不像是现在的苹果,产品索然无味,全靠换外壳颜色坑钱。
然而事实却证明,光去钻研产品是不够的,企业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出色的营销,特别是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以后,信息传播更加迅速,一次好的营销,效果顶的上一个百年积累出来的品牌。
陈强深知营销对于品牌的重要性,所以他愿意花大价钱去做广告,若是仔细算来的话,陈强卖出的这三十万双耐克一号,不赚钱不说,甚至还要亏本,因为陈强为此付出的广告宣传费实在是太高了。
不过陈强本来也没有打算利用耐克一号赚钱,这种简单的帆布鞋,制作成本低,售价也便宜,因此利润也低,赚钱全靠走量,靠薄利多销。
陈强真正打算赚钱的产品,是下一个产品,抄袭阿迪达斯superstar的篮球鞋,这才是真正高利润、高附加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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