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花了大半个晚上才将旅店里的尸体全部抬出去埋完。
旅店里面就像是一个屠宰场一样,到处都是鲜血、脑浆,不少地方还有碎裂的肠子之类的东西。
最后他们忍着周围的恶心环境将韦伯做的食物塞进肚子里。
黑心骑士杀人的时候正好是吃饭的时间,所有的人都在一楼,没有一个人呆在二楼的房间里,所以二楼都没有任何尸体。
罗德一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就是前几天见到的旅店老板可爱的女儿,她的年龄比他还小,当他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整张漂亮的脸全部凹进去了,满脸都是鲜血和脑浆,睁着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
死去的其他人的死相也都差不多。
这让所有人更加坚定了清剿这一块地方的决心。
哈默说给他十个拿着盾牌的重装步兵他绝对能干掉那个黑心骑士。
只要士兵们将盾牌练成一片举起盾牌将他死死围住,然后他用长矛将困在里面的黑心骑士捅死。
第二天很早他们就离开了这家旅店,继续朝着临冬要塞出发。
剩下的一段路很平安,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们在第三天重新抵达了临冬要塞。
韦伯给了那些女人一人一些金币就让她们离开自己去找工作。
之后哈默独自去了临冬要塞的一座塔楼里,之前哈默说他要找他叔叔让他当一名军官。
他说的叔叔是蓝道·史密斯侯爵的亲弟弟,密肯·史密斯伯爵。
密肯伯爵是临冬要塞的高级指挥官之一,现在作为临冬要塞最高指挥官的是临冬行省公爵克劳德·史密斯。
罗德他们坐在酒馆里一边说话一边听着旁边的人讨论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你们听说了吗,据说罗曼帝国的皇帝开始雇佣骑士团帮他打仗,今年那只骑士团就会加入正面的战斗。”
“这当然听说过,是那个什么早晨骑士团?”
“是黎明骑士团。”
“哦,对对对,就是那个。你知不知道好像我们诺德也有一个正规的骑士团。”
“凛冬咆哮骑士团?”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你们两个不知道就不要瞎说,你们不知道除了他们在诺德的最北边还有一支大陆上最古老的骑士团吗?”
“黄昏骑士团?那个骑鹿的骑士团?不说他们早就因为招不到人解散了吗?”
“你们三个不懂就不要说,他们是叫黄昏骑士团吗?别人一直都叫黄昏守卫,漫漫长夜到来前最后的守卫。”
“就你懂得多,那我问你什么叫漫漫长夜?”
“除了他们没有人知道,你想要知道就去北方问他们啊。”
……
罗德就坐在酒馆里坐了一整个下午,酒馆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里面的人谈话能从远古的人类生死存亡的一战讲到明年罗曼帝国准备征服菲什王国全境,又从罗曼帝国的皇帝讲到隔壁汤姆家的傻小子。
不过酒馆也是一个了解大陆上最近发生的事情的好地方,他不由想起了有人在穿越后控制了很多客栈、勾栏瓦舍进而控制了舆论的走向。
背着战锤的哈默回到了酒馆,走到了罗德他们那张桌子坐了下来。
“怎么样了?”巴隆开口问道。
哈默摇了摇头说道“他可以让我成为一名军官,但不允许我带兵去清剿那一块的匪盗,他说马上我们要和罗曼帝国开始一场大规模的战役,不能让士兵白白牺牲在那种位置。”
“那就我们四个吧,只要不碰上那个黑心骑士之类的人应该没有什么危险。”韦伯开口说道。
“碰上他也不要紧,上次是我之前重伤那个龙人时用力过猛还没恢复,我觉得今天要是碰上他我肯定能够打败他。”巴隆放下手上的酒杯说道。
“那样最好,我们什么时候出发?”韦伯问道。
“明天吧。”
……
罗德他们又在市场里给哈默买了一匹马,第二天又重新上路了,之前在那伙强盗那里搜到的钱全部送给了那些可怜的女人,那些武器因为太重了也没有带回来,全部堆在那个山洞里,说不定以后会有妙用。
“罗曼帝国一般什么时候会和我们开战?”罗德开口问道。
“一般都是八九月,忙完田里的事情才会挑起战争,现在才五月还早。”巴隆回答。
罗曼帝国每次发动战争不仅会调动各个贵族以及他们手下的士兵,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