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的青年才俊。
他把这些想法深埋心底,从未对任何人吐露过半分。
无论是对他寄予厚望的堂哥嬴睿,还是一向亲近的堂弟嬴庆,他都不曾透露过真实想法。
他今日之所以答应嬴庆的邀约,来这鸳鸯楼一聚,本就是计划中的一部分。
为的便是制造机会接近花魁如烟,利用她在文人墨客中的名气,为自己博取一个接近太玄先生的机会。
只是他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原本以为需要费些周折才能得到如烟的青睐,没成想只是吟了几首诗,便轻易获得了佳人的欣赏。
这倒是意外之喜,如此一来,他的计划就更容易实现了。
如烟在颍川城学子中可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力,若是她愿意为自己说话,再加上自己展露的文采,就不信还引不起太玄先生的注意!
他心里盘算着,明日再去拜访如烟姑娘,总不能空手而去。
送什么礼物才能显得既有诚意,又不至于太过唐突呢?
他一时陷入了沉思,脑海中浮现出各种绫罗绸缎、珠钗首饰,却又一一否决。
嬴正想着想着,便走到书桌前,铺开一张上好的宣纸,研墨提笔。饱蘸浓墨的毛笔在宣纸上游走,不一会儿便将那首《鹊桥仙》写了下来,字迹瘦劲清秀,正是他颇有造诣的瘦金体。
这个世界没有瘦金体,独具一格的字体,或许能够引起如烟的注意,从而想到自己。这幅字,倒是一件不错的礼物。让嬴正没有想到的是,这幅字,在日后,成为了如烟姑娘最珍视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