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萧征,只缓缓迈步在街头,看着四周的百姓....心中透着感慨。
在其他地方,他的衣衫,属于好的一类,因为不管如何的缝缝补补,都很干净。
可在这玄凤郡....和诸多百姓相比,他却宛如一个不识抬举的乞丐一般。
忽然,一个老头靠近,满脸愤怒:“喂,你这人想干什么?今天可是郡守大人大婚的日子!咱们这么多人对你指指点点这么久了,你居然还无动于衷?”
萧征压下思绪,笑道:“老丈,在下怎么了?”
“怎么了?你到底听没听?今天可是郡守大人的新婚之日,你穿着这衣服...你...你是想让郡守大人丢脸不成!”
“就是就是,郡守大人大婚,听闻好多大人物都要来。”
“我瞧,这小子说不得就是想喧宾夺主,保不齐就是和郡守大人有怨!”
“要不是今天是郡守老爷大喜的日子,老夫非得抽你一顿....还有你个傻子,喧宾夺主是你这么用的吗?”
有了人开头,诸多百姓的声音猛然变大无数。
萧征微微抱拳:“不瞒诸位,在下家中清贫...你们瞧,此衣多次缝补清洗,着实是无财更换。”
“这小子说话还文绉绉的?难不成是学院的人?”
“有可能。”
“有可能个屁啊,你们也不想想,学院学子,咱们这些人入学,一应花费都由郡守府负担,我看这小子八成就是懒汉!”
“有道理,在郡守大人的治下,除非一天都混吃等死,不然根本不可能这么落魄...居然敢骗我,我想打他!”
百姓顿时群情激愤。
萧征看得出来,这些百姓是真的想打他,只是因为顾忌着今天是苏尘的大婚之日,所以才一直没有打人。
想到此处,萧征不由得苦笑...他活了这许多年,年少之时,肆意纵横,潇洒四方,为敌的人很多很多,可从来没有底层黔首对他有过群情激愤。
今日,倒也是开了先河。
“你个懒汉,过来,给你换上,听说今天来了好多大人物庆贺郡守大人新婚,千万别丢了咱们玄凤郡的脸。”一个布店掌柜招了招手,抛了一件衣衫给萧征。
不是绫罗绸缎,价值却也不算低。
萧征拿着不算合身的衣衫,笑道:“这位掌柜,在下无钱财购买。”
布店老板不耐烦:“废话这么多...不要你钱,郡里居然还有你这么个懒汉,真是活见鬼。”
好几个汉子嘀咕:“要我说,他这么懒,不如丢到大黑山去,大黑山没有救济粮吃...等他去了大黑山,肯定就能勤快起来。”
没错,在这些人看来,指定是萧征太懒了,这才会想着依靠救济粮混吃等死!
萧征嘴角抽了抽。
半晌才无奈的拱手:“诸位误会了,在下并非玄凤郡人氏。”
“不是我们郡的人?”
“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说起来,如果真有这么个懒汉,早就传得人尽皆知了。”
诸人互相嘀咕几句,很快就接受了这个说法。
一个老叟安慰:“可怜的小伙子...如今来了我们玄凤郡,如果没有亲人的话,你就别回去了,哪怕在我们郡当个流氓,也总比在故乡好。”
“不好说,瞧他的年纪,家中肯定还有亲人。”
“可怜啊。”
百姓纷纷表示怜悯。
“....”萧征嘴角抽了抽,终于再也忍不住,落荒而逃。
客栈窗户。
崔曲等人愣愣的看着街道中的百姓和狼狈离开的萧征,半晌说不出话来。
许久。
一个人感叹:“这些贱民....不愧是萧大儒,心地善良,若是我,哪怕不杀了他们,也得抽几鞭子让他们涨涨记性。”
崔曲眼眸微闪:“其实我更好奇...以萧征大儒的性子,如今看到玄凤郡的民生,你们说,他还会不会为难苏锦泽?”
“当不会,以苏锦泽的性子,两人若是见面,或许萧征大儒会如曾经的姜子玉一般,和苏尘一见如故,结为好友。”
“不不不,之前听说,萧征大儒和江柒闹得不欢而散,显然萧征没能说服江柒.....江氏之主江柒可是萧大儒唯一的挚爱,他若是和苏尘相交,置江柒于何地?”
“据说,昔年萧征大儒还未崛起之时,多次被江氏打压,那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