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在晨露未曦的早上,好似一幅穿越了三个世纪之久的油画。
算了吧,一个女人而已,还是个美女,他郭振宇就当是换换工作,换换心情。薪水高,开跑车,每天还有美女相伴,也算香车美人啊!再者而言,若夏溪月真的与公孙姗姗熟识,她不会放任公孙姗姗闹的太过火……的吧。
“我的鞋在那边——”公孙姗姗指了指花园里的一个方向,“我刚才把它扔进池塘里了。现在,载我去商场买鞋吧?”
果然是大小姐脾气。
“就这么光着脚去?”
“那边有红毯。”公孙姗姗满不在乎地说,“呐,现在,为我打开车门。”
有钱人的世界我们屌丝不懂啊。
郭振宇和公孙姗姗一齐绕道副驾驶的一侧,为她拉开车门。“请,小姐。”
公孙姗姗下巴与地面成六十五度角,细腻的颈部肌肤在柔和的晨光下简直如陶瓷般泛着光泽,她语调轻快,抑扬顿挫地道:“谢谢。叫我姗姗就好,振宇哥。”
坐进了法拉利的真皮座椅上,郭振宇摇下车窗,看着自己的哈雷怀旧款摩托,问道:“我的车怎么办?”
公孙姗姗自顾自地按了一个按钮,头顶的车篷浅浅后退,阳光倾泻进车里,晃得郭振宇有些迷乱。“一会儿王叔就把它收起来了。明天你搬到我这里来,我已经叫他们给你收拾一间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