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的血腥场面吓住,怔在原地。
当前的是一个皮袄老汉,老汉也看见了血腥的场景,黄鼠般的眼睛眯起。但是他没有被吓住,反而把门踢得大开,直接走将进来。
余休烧着宵夜,抬眼看了来人一眼,没怎么理会。
皮袄老汉走进来没有发话,也没有搭理众人,先是在堂中转了几圈,然后又沿着血迹转至后院。
等余休彻底烧开了锅底,就要扔进食材时,身边响起话声:“黑驴蹄子肉少,也就僵尸这种憨货喜欢啃。”
余休抬头,皮袄老汉站在他身边,说:“不如烧上一锅狗肉汤?快活快活。”这人左手一拎,一只黑狗便从背后拿出。
余休闻言,眉角一挑。没等余休说话,一旁的掌柜便抢着接过老汉手中的东西,说:“狗肉滚三滚,神仙挡不住。”
“七叔,您坐、您坐!我这就帮您理了这黑狗。”
皮袄老汉听见,脸上的皮笑了笑:“黑狗血不用留了,本指望用它来救你们,现在看,还不如做盆毛血旺。”
余休闻言,想了想,说:“甚好。”
黑驴蹄子这种东西,生的可以用来诱捕僵尸的,熟的炮制好了,可以驱赶僵尸,但着实没多少肉。
余休只不过是见有两只驴蹄子没脏,便想着煮着吃算了。如今有人提来狗肉,那便是再好不过。
七叔见余休同意,裹着皮袄坐在他对面。
锅烧开,狗肉理好,就等着下锅了。店里四散的人也慢慢回来,堂中再度乱作一团。
有一个小老头挤到了余休身边,他瞅着桌上的两根黑驴蹄子看了半晌,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嚎啕大哭:“驴、驴,我的宝驴……”老头正是抬棺进店时,扯着黑驴看热闹的那个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