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所以在大婶为他擦拭身体时的偶尔碰触下,年轻气盛的他的确会产生一些不太自然的反应...
“真是够了...”
自己的思维的确变得不正常了,不健康了,他决定等这段日子腿好些,他就给自己医一医。
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变得更坏了...
的确,在这个世界的自己,原本便是一个...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看着那日记上面的东西,他只感觉一阵阵无语。
就好像在看着自己那傻逼的过去……
而随着自己脑中的记忆渐渐的被唤醒,他也知道了越来越多的事。只是他对父亲极有印象,对目母亲的影响却很淡。只记得她在自己4岁的时候走了,如今已过了十年。
不过他爹这一辈子的事迹,足以变成一本书来——事实上,吟游诗人也在四处传唱他的事迹。
在二十多年前,男爵还是一位流浪骑士。在新得利嘉王国骑士比武大会上打败了所有的骑士之后,他得到了女王的青睐,获得了4万金龙的奖金与开拓权。
紧接着,他便带着那些崇拜自己的冒险者,与几支组建起来的佣兵团来到了黑山,将这里肆虐的魔物驱赶,而在传说之中,这份可怕的土地,还曾经有过黑巫师与恶魔存在的踪迹。
然而在那之后,城堡却拔地而起,农庄环绕,人口迁徙而来。商人与冒险者们蜂拥而致,将这片资源丰富的土地开发了起来,渐渐形成了现在的样子。
领地中的两座矿场让男爵手上的资金极为充裕,佣兵们与冒险者们变成了他的私兵,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而当他在后来的那场对外战争中凯旋而归时,女王最终力排众议,将他封为了世袭男爵,不限制他手中的兵力,并让他留在了王都,掌管着皇家骑士团,并担任起了大骑士长的职位。
刚刚继位没多久的女王在那场战争之中彻底稳固了地位,而她的骑士,她的那位最坚定的支持者,自然也成为了真真正正的实权新贵。
二十多年以来,男爵交友极多,人脉广泛,但也树立了不少的仇敌。但大多在后来,都只能在他的阴影之下瑟瑟发抖,任由蹂躏。
最惨的便是路易斯的那位准岳父,加拉格尔子爵...
男爵平时坏事做尽,尤其是他领地旁边的几位贵族,简直就是备受欺凌。他一直打着那加拉格尔子爵领地的主意,在这些年来,不光是差不多全都‘借’了过来。连他的爵位也不打算放过去。
原本男爵是打算将小儿子入赘过去的,虽然小孙子不会再姓威廉姆斯,但也算对邦妮有个交代了。
然而他那不成器的大儿子,却是要死要活的非要取那个女孩子。
可在路易斯的记忆中,自己与菲奥娜一直十分相爱,怎么就演变成了这个样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