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走了?”
“对,和你们一块在这待几天。”
“哦哦~”
温书渝的声音听不出什么,但脸上的喜悦藏不住,嘴巴微微翘起。
“既然这样的话那你一会儿,带着泡泡去镇上给安安买猫砂去吧。”
昨天光顾着买奶粉和奶瓶,倒是把猫砂给忘了。
闻时砚点点头,把安安放进小崽子怀里,站起身来走到温书渝面前。
“怎么了?”
温书渝被他盯得有些发怵,孩子还在这呢,谁知道他要发什么疯。
闻时砚自然的坐在床边,“没事儿,随便看看。”
“哦。”
闻时砚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布局,虽然房间没怎么装修,但却十分干净,这么多年的房子,一看就是用了心保养的。
“你从小就在这长大的吗?”
温书渝听着他的话抬起了头,“对,这里是奶奶的老房子。”
“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二叔二婶他们原本在另外一个地方住。”
“因为替大伯还账所以就租给城里来的人了。”
好像过惯了大城市生活的人,都很向往农村的生活,所以好多周围城市的人都会选择在乡下租个房子,一年可能回来几个月。
闻时砚了然的点点头,之前调查她信息的时候好像印象中是有个因为赌博自杀的大伯。
可能就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才那么想要帮助拉姆吧。
不想看到一个前途光明的女孩,被一个人渣父亲给耽误了。
“你看见这个房子有没有一些熟悉感啊?”
“啊?”
闻时砚见她这样问,难道是两个人见过吗?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在巷子里救过一个女孩吗?”
闻时砚低头沉思了一会儿,他只在那一年来过陇西镇,是被闻自智名义上用锻炼他的毅力为借口给送过来的。
想到这,他不免冷笑一声,那年的闻时砚虽然也是清冷的性子,但到底还是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大男孩。
每天完成闻自智的要求之后,自己就骑着从京都带来的自行车到处乱逛。
突然走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面传来了若有若无的呼救声。
原本被闻自智给安排的恶心的事情,搞得百无聊赖的他并不想去理会,可是没一会儿里面的呼救声就渐渐停止了无声息。
他到底还是没狠下心,把自行车摔到一边,抄起附近的一根棍子,在手上掂了掂,够结实。
然后就像个中二少年一样,走了进去。
首先入眼的就是一个面容模糊的女孩,似乎已经听天由命的放弃了。
在看到他的瞬间眼睛竟陡然间像黑暗中一盏明亮的灯一样亮了起来。
那是一双干净、明亮、让人忍不住去呵护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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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文章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没有显示感谢,所以我就打出来了,谢谢宝宝们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