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花白的金兴,一步一步登上城头。
这是他昨晚节制温城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看着脚下城池。
阳光已经照射在昔日繁华的温城中,但此时到处都是残垣断壁,许多房舍化作废墟,大地满目疮痍。
城墙上到处是战斗余波所撞塌的缺口,甚至有一面城墙坍塌了一大半。
所有士卒们分散在城中,各自忙碌着。虽然整座城池破坏严重,但是基本赖以生存的物品还算保存完好,而且那些倒塌的废墟中也能找出很多物资来。
甚至有些士卒将军营临时驻扎在城内空地上,为了可以更好的重建城池。
有人在修补城墙,有人在埋葬白骨。
在金兴的指挥下,这些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史书一定会记下这件事,警醒后世之人。”有一文官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金兴身后低声说道,“我辈读书人一定会把温城侯的罪行记录下来,会让他遗臭万年。”
“你说朝廷真的会定温城侯的罪吗?”金兴没有回头,伸手想抓住阳光,“我见过太多,为了脸面掩盖一切的事了。”
“胜利都是靠我们自己争取来的!”文官一字一句的回答。
“接下来,我会去圣都,在朝堂之上控诉温城侯的罪行。”金兴斩钉截铁,眼神中满是坚毅。
“在此之前,你应该会想敬一杯酒给城中亡魂吧。”文官从衣袖中掏出一个酒壶,递到了金兴手中。
金兴接过酒壶,眺望下方的城池,将酒水缓缓洒下。
“我六岁便能写文章,十四岁就进了文竹院读书,二十二岁金榜题名。”金兴祭拜之后,脑海中一直浮现自己这一生,“那时候我并没有一昧追求官职,我马不停蹄地赶回老家,想把喜悦给我母亲,我想接上母亲去圣都,我想让她知道我可以光宗耀祖,让所有对我冷言冷语的人刮目相看。”
“可是等我回去的时候,只看到了母亲的小土坟,就连一块碑都没有。”
金兴眼中已满含热泪:“我幼时家里很穷,家人也都走得早,全靠着寡母给别人种地洗衣这才艰难度日。”
“那时候我最喜欢就是秋收,最讨厌的也是秋收。”
“为什么?”文官听得也很认真。
“因为秋收的时候,我可以去别人田里捡麦穗。你知道吗?只需要捡一篮子麦穗,我和母亲就能喝好几天的粥。”说着金兴苦笑了一声,“但是又不能捡太多,要是被地主发现,我们会被狠狠打一顿。”
“秋收之后,就是冬天。你知道没有一个冬天我和母亲的手脚是完好的,但就算母亲手脚全部冻裂,她依然还要在冰冷的河边给别人洗衣裳。”
“就这样,我们才凑够了前往圣都的盘缠,让我进了文竹院。”
“可是我的母亲还是没有等到我金榜题名的那一刻,我在母亲坟前跪了一天一夜,为她写好了碑文,从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就想为天下寒门子弟寻找一条出路。”
“文竹院很好,它有教无类。但是它毕竟还是在圣都,多少人终其一生也攒不到前往圣都的银子。”
“所以我回到圣都后与其他人显得格格不入,我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于是我只在圣都待了不到两年半就被贬黜。”
“不过当时首辅大人还算欣赏我的文采,不至于把我发配到边疆,而是来到了温城,一待就是六十年。”
“六十年,我的一辈子可以说都在这里了。”金兴小心翼翼地将手上酒壶放在城墙之上,“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温城,明明是一座充满韵味的前朝古都,却被几代温城侯发展成了观光城,有太多人从各个地方而来。”
“温城的百姓基本都做起了商贾之道,他们赚着银钱包揽了一亩亩耕田,那些穷困潦倒的百姓,只能一辈子给他们种地。”
“温城就是这样,富者越富,穷者越穷。”
“一开始,我耗尽积蓄,找熟人打点关系,就是希望能够重新调回圣都。但是真等到我能回去的那一天的时候,我却已经不想离开这里了。”
金兴在不停地回忆,边上那位文官也一直在静静倾听。
“我看见过温城百姓贫苦而沧桑的脸庞,就像我去世多年的母亲一样。我要把所有的精力和心血全都倾注在这片土地上。”
“我拼命的处理政务,甚至多次与侯府争吵,就是为了让百姓过的更好,好像这样我就能看见母亲也能过上好日子。”
金兴潸然泪下,肩膀在不停抖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