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百姓之盾。木氏先祖就以此为家徽,传到今天,已经数千年。”
尽管在这样有些炎热的天气之下,举旗的骑兵盔甲里的衣服早已经被汗水打湿,额头更是分布着无数细密的汗珠,但他们没有任何怨言,甚至就好像感受不到身体上的不适,策马向前。
他们的皮肤在常年的暴晒下变成小麦一般的棕色,身形健壮,骨骼宽阔,每个人几近七尺之高(约1.9米)。相比较建邺城里高不过是六尺上下,平均更是只有五尺多的南方人来说,他们并肩而行就好像是两座宝塔。
而他们胯下的马匹更是膘肥体壮,相比较秦轲见过的马匹,它们可以高出一头甚至更多,呼吸粗重,马蹄铁与砖石地板碰撞之间,宛如要摩擦出火星。
这样的马匹在战场上一旦发起冲锋,几乎就是血肉形成的洪流,不论是怎样的方阵,只怕都会在他们的身躯下被碾碎吧?
“真是可怕。”秦轲低低叹道,“这就是沧海和长城的马种?”
阿布点了点头:“也正因为有这样的马种,沧海才能拥有那样整编的重甲骑军‘虎豹骑’。”
说到这里,他面色露出几分尴尬来,“我荆吴的青州鬼骑、墨家的黑骑与之并列成为天下三大骑军,但说到底,是因为沧海在立国之后,虎豹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离开过沧海境内,已经很少有人清楚虎豹骑的真实战力。但早在几年前,沧海以一万虎豹骑冲击墨家的五万武卒方阵,不光大获全胜,更杀得武卒尸横遍野仓皇逃窜,那一战就足以让天下震动了。”
“一对五,还大获全胜?”秦轲惊讶道。
“你没有见过重甲骑兵在正面战场冲锋的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连箭矢都很难起多少作用,步兵的阵形在他们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当他们碾过阵形,留下的只有枯骨。”阿布眼神里流露出几分神往,但很快又红了脸,“哦,其实我也没见过,这个是长恭哥告诉我的。前几年他还想过组建重甲骑兵,但最终还是没做。南方虽然富庶,打磨盔甲未必做不到,但一身盔甲下来至少几十斤,加上马铠,普通的马匹根本跑不起来,就算是那些好马,跑上几里路也已经大喘气了。”
秦轲点了点头,但眼神闪烁之间,心里那股热血却慢慢冷了。
对于战场,他并不像是阿布那般有所向往,他仍然记得当年逃荒时候的场景,军队像是狂潮一般席卷了所有的地方,逃荒的饥民在箭雨之中像是稻草一般排排地倒下,父亲抱起了跑不快的他,用自己一生最快的速度亡命奔逃。
如果不是父母亲在奔跑中摔进了一处用以抵挡马匹的壕沟,只怕他在那时候就死了。等到喊杀声终于在马蹄声中停止,他们一家从堆满死尸的壕沟中爬出,乌鸦落在兀自矗立的旗杆上,尸体就像是山一般堆砌成了一座血肉的长城。
极致的安静,就如同遍地的死亡。
秦轲晃了晃脑袋,不去想那些,继续看向城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