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后。
秋季已经过了一大半,定安城还并不显得太冷,这座拥有“暖城”之称的宏伟城市,在这一天开始一改常态地引入商人,各地的商人几乎都闻风赶来。
定安城一共二十四个城洞,一夜之间被堵得水泄不通。
这种景象,自然是因为定安城一年一度的灯会即将到来。
而秦轲坐在马上,看着定安城的城墙和城楼,透过城洞缝隙,他已经隐约看见一派熙熙攘攘景象,本来他以为建邺城已经足够繁华,但相比较起唐国,竟然还是小巫见大巫,差了不少。
“愣什么呢。”秦轲听见耳畔高易水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向着他飞了过来,他伸手一抄,入手是沉甸甸的袋子,他光听里面物事的摩擦声音,他就可以猜到里面必然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商队既然已经到了定安城,自然三人与商队之间的缘分也到了尽头,当此之时,高易水自然要把那本该属于他们的酬金拿到手。
而焦阳眼看着现如今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商队也不再需要秦轲等人的保护,巴不得这几位祖宗走人,省的他报价多报了三成的事儿东窗事发。
当然在面子上他当然也不好表现出来,所以离别之时,倒是跟高易水好一阵寒暄,大多是什么“舍不得”“一路行来也有感情”,高易水也是满脸笑容地回应,诸如“来日定然叨扰”仿佛不要钱地往外甩。
秦轲也不转头看高易水,只是平静地道:“亏你有那闲心,还能跟他扯那么多屁话。”
“什么叫屁话?”高易水却不这么认为,他笑了笑,道,“他表面上跟我说什么舍不得,肚子里却是赶紧走;说有感情,肚子里却是你这家伙坑了我不少钱财。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人很有趣?”
“那是你觉得。”秦轲斜眼瞥了他一眼,“我最烦这种人。”
“是嘛?”高易水又扔给他一袋鹿皮水袋。
秦轲有些疑惑地接过,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酒味,但却十分香醇,“什么意思?”
“这可是卖给唐国王宫里的贡酒,我这么跟人家说话也不是一无所获,人家急着把我往外推,总得找点什么东西搪塞我不是?光是这一袋酒,就值不少钱,而且想买还得托关系。反正我向来觉得,这种人比二愣子好,至少二愣子可不会给我这好东西。”高易水哈哈地笑着,打开自己手上的那只鹿皮水袋,大口喝了一口。
李求凰好烈酒,自然这供应唐国王宫的贡酒也不是荆吴的清淡黄酒,而是难得的白酒。
高易水一口灌入,到那股酒液如火一般贯通胸腹,虽然烈性如北地烈酒,可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刀割的感觉,而是让人浑身暖洋洋的,就连城外的寒意都褪去了不少。
他哈哈哈大笑,道:“痛快!”倒是让排队的人不少侧目。
定安城门口的队列虽长,然而通行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大概是因为灯会将近,所以门禁也放开了许多,基本上就是军士在货物上看了看,随意翻了翻,也不做太多记录,就摆摆手放行。
秦轲终于亲眼见证这座雄城之内的繁华,第一时间也是微愣。
满街都是人,满耳朵都是喧嚣,定安城中的百姓看来个个都是小富之家,竟然少有身穿麻布衣衫的人,就连小贩也是满脸的福相。
宽阔的街道并不会导致拥堵,马车可以很通畅地在道路的中央两条道路上通过。马蹄踩在平坦的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十分清脆,与店铺门口上轻轻摇曳的风铃声相得益彰。
高易水看了看,笑道:“天涯相隔系铜铃。”
“这也是李求凰的诗?”秦轲道,不过即使高易水不回答,他大概也了解了为什么两旁的店铺门口都要挂一串风铃。
秦轲下了马,牵着缰绳一路缓缓向前,这匹荆吴的所见尽是琼楼玉宇,青瓦、雕栏、花格窗,就连飞檐的顶端都安着不少装饰,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高傲地昂着头的贵人,正午的阳光让他显得无比伟岸,飘飘欲仙。
而秦轲抬起头,远远地看见有一栋高高的阁楼在远方,鹤立鸡群。它就宛如触摸天空的一只手,想来那就是所谓的“摘星楼”?
如果说建邺城在诸葛宛陵的经营下有一种内敛的骄傲,而定安城无疑是张扬的,所有人都愿意表现出自己身为唐国人的骄傲。
即便墨家保留了稷朝稷上学宫,据说“学士三千,争论声日夜不休”,可那又如何?他们有着一位足可以称之为“诗仙”的国主,即便单论琴棋书画,这天下也没有几人能胜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