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琪走后的第二天,就到了我们“分蛋糕”的时候。
地点就在老花的办公室。
江长风的五家夜店场子,我,老花,三脚豹三个人平分。
虽然在数量上看着不好分,但实际我们很快就达成了共识,因为夜总会的场子我统统没要,而是要了其中的两家歌厅。
这两家歌厅,无论从规模和平时的营业额来看,和剩下的那三家夜总会比起来,几乎要两个歌厅加在一起才抵得上其中一家夜总会。
之所以我选择歌厅,没要夜总会,原因也简单。
至少去歌厅的客人,几乎都是奔着唱歌去的,如果真想找乐子,肯定会去夜总会,毕竟这街上的夜总会那么多,多走几步路就能到。
而我们青辉既然要做正经公司,我也就不会允许我们场子里有“不正经”的门道,这个重点一加进去,我的选择自然就是歌厅。
如果一家夜总会,一点“不正经”的门道都没有,那就确实是在挂羊头卖狗肉,生意必定也做不起来。
歌厅不一样,来的客人首要目的,肯定是奔着唱歌聚会而来,有没有“不正经”的门道,对生意的影响不会那么大。
并且,在去老花办公室前,我便已经观察过这两家歌厅。
这两家歌厅挨在一起,似乎是先开了一家,生意不错,所以就在隔壁也开了一家。
而这两家歌厅的中间,还有一个空着的小铺子,说是房东连同歌厅一起租给东门的,因为没什么用,被用做了两家歌厅的杂物室。
我一看这小铺子,心里就冒出了一个能让这两家歌厅“锦上添花”的主意。
所以我去了老花的办公室后,便直接开门见山地表示,我只要这两家歌厅。
老花三脚豹自然也知道歌厅的门道比不上夜总会,也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直到老花和三脚豹也分了剩下的三家夜总会,我们也就带上了提前准备好的现金,叫来了江长风,面对面的给了江长风合同上写的钱。
江长风终于没了往日的飞扬跋扈,只是全程冷着脸,数也没数地装了钱,又让自己手下的人留下跟我们办其他手续,他则先离开了。
他为什么冷着脸?
这样说吧,在茶楼那件事之前,我准备的资金最多盘下他东门的一家歌厅,而茶楼那件事发生之后,江长风在老花的合同上签了字之后,我准备的资金便足以盘下他东门这整整两家歌厅。
这就是老花那合同上的折扣,简直就是骨折。
而江长风也确实如林远七叔所说,虽然飞扬跋扈惯了,但说话算数,愿赌服输。
茶楼一事,他输得彻底,自然也就签了字,这来拿钱交接所有项目,也没有一点怨言,其手下也完全配合着我们完成了所有项目的交接。
而当我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了这两家歌厅的老板和法人的那一刻,我是深呼吸了一口气,心里说不出的“重”了起来。
毕竟我的任何一个抉择都左右着我们青辉公司的走向,我这次盘下这两间歌厅的大部分资金,也都是我们青辉公司这大半年的应急资金。
这不是一笔小钱,我也必须跟弟兄们有个交代,那么,希望能顺顺利利吧。
就这样,合同一签,我又忙了起来。
江长风的离开、带走了这两家歌厅中的大部分员工,剩下的那些不是东门公司的员工,根本不足以维持这两家歌厅的正常运作。
一句话,我们人手不足。
关于这一点,我早就有自己的想法想,那即是拿出其中一个歌厅,全权交给大伍阿伟他们五人经营。
换句话说,我想借着这次机会直接解散我们老屋公司。
这是我一直都想做的事,把我们公司完全干上正轨,避免和江湖上的事有任何牵连。
就算这歌厅赚不了比老屋公司更多的钱,但至少干干净净,大伙也最多就镇镇场,不用再冒太多风险。
这个想法我之前没先告诉大伙,是因为能不能拿下江长风这些场子,当时我们没人能确定,而此时既然已经拿下,那么也是时候提出来了。
我跟杰少这么一说,他也赞成我的想法,我也就和他回了一趟老屋,借着请大伙喝酒,把这想法说了出来。
所幸,大伙都表示愿意听我的安排,我松了口气的同时,也让他们先别急,先在老屋干着,我和杰少先把歌厅这边其他事处理好,然后他们再过来。
再接着,我和杰少便在歌厅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