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拉蒙大公的领地,绝对能够卖出100金币以上,但是,在卖之前,必须将水晶切割出来,而且,派拉蒙大公的领地,距离灰泥堡实在太过遥远,骑马来回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听完,朝歌翻起白眼,心中苦涩起来。
在他手指触碰水晶时,脑海中的小婊砸并没有任何提示,也就是说,小婊子只认钱,并且只认金币,这让他的氪金之路,变得极为单一。
想要把手中的水晶变现,却被管家告知,首先,他得有能够切割水晶的工匠,其次,还得拥有一匹快马,这还不算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
一个月的时间,等自己收到钱的时候,敌人都将自己埋葬了吧!
难道自己就这么非酋吗?
到手的钱都花不了?
朝歌一脸便秘的看向哈里森,后者无奈小声道“凯恩大人,如果您真的想将它出手,也不是不可能,以前给您父亲办事的时候,有一条渠道,倒是可以将它售出。”
“不过...”
“不过什么?”
朝歌看到哈里森欲言又止,心中颇为急切。
“不过水晶的价值会贬值,对方出价会拦腰砍,不会高于60金币。”
不高于60金币?
朝歌心中一喜,脸上顿时挂满笑容,让管家哈里森赶紧联系渠道,把它卖出去。
至于懒腰砍价,他才不管,水晶说白了不过是石头,只要能换成金币,让自己将首冲完成,不管是60还是6个,朝歌根本不在意。
看到领主大人如此急于将这块紫水晶变现,哈里森也不劝阻,对于他在说,水晶能售出多少金币,和自己无关,他怕的是,自己建议让凯恩的决定改变,然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若是让他知道朝歌内心的真实想法,就算6个金币都会出手,说不定一向严肃谨慎的哈利森,也会高跳起来骂一句败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