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勺一张胖脸微红,被酒气一熏,气息略微不稳,伸手指着沈苍梧。“沈小子,你别不识货,这‘绯霞’是老子集了数十种花酿得的美酒,寻常人可喝不到。”
沈苍梧看了金一勺一眼,半晌,端起了酒杯。酒水入喉,眼前似有锦绣芳菲,一缕香气牵魂动魄,确实是难得的好酒。
沈苍梧重重将酒杯置于桌上,看着他,“你到底有什么不能说的?”
金一勺睁着双眼,与沈苍梧对视。
这时,飞梯上匆匆忙忙下来一个人,“金先生,金先生,前边来了客人,点了‘食味知髓’。”
明月楼的雅轩,一大早就来了一个客人。
小二坐在堂中打瞌睡,柜台边穿着圆领丝制长衫的掌柜正在盘点账目,阳光明媚,称得台上插花格外艳丽。
掌柜停了动作,听着窗外啾啾鸟鸣,一时有些出神。
白长安跨门而入,一身阔袖长衫,外披同色的纱衣,他面容俊秀,迎着阳光走进来,竟似临江的风刮过了一般。
掌柜眨了眨眼睛,忙叫醒正小鸡啄米似的小二。
小二摸了摸流到腮边的口水,领着人往雅轩走,拿了茶水上来,听客人要点“食味知髓”,一脸犯难。金一勺这阵古怪,明月楼上下最有体会。
掌柜犹豫了片刻,想了又想,还是打发小二去了对过。
金一勺被沈苍梧一逼,正苦思脱身之法,闻言立刻起身飞快上了飞梯,消失在明月楼后院的通道里。
白长安临窗而坐。
小二抱了一坛酒,蹬蹬蹬跑了过来,往桌上一放,笑嘻嘻道:“这是金一勺亲手酿制的‘离忧’。”
白长安笑道:“看来我今日有口福了。”
小二应道:“是极是极,金一勺亲手酿制的酒,寻常人可喝不到。”
白长安笑了笑,掀去盖子。
淡淡的酒香捕面而来,如弱柳不经风吹。白长安眼前一亮,忙倒了一杯,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之后满足地叹了口气。
白长安好喝,也喝过不少好酒。可在这一瞬间,他却觉得,这么多年坠于杯中的日月,竟抵不过这一口。
酒色入喉,活色生香,那香气悠闲轻快,偶尔迸溅出一两滴莫名的烦恼,却似河水奔流,再长的路途,终究要入海。又似春夜微寒,光影一照便散了。
白长安哈哈大笑,“好一个‘离忧’!”
被沈苍梧这一闹,金一勺这一道“食味知髓”做的尤其用心。
一道道菜品流水一般送上了桌,当中一个极大的瓷盘,盘底荷叶相映,一尾红鲤静卧其中,清澈的汤底被筷子一搅,荡出细细的波纹。
那花,那叶,那鱼,随着波纹轻轻颤动,仿佛下一秒就要活过来似的。
金一勺做出的菜肴,不说味道如何,刀功却是登峰造极,无论冷盘热盘,一花一叶,一鱼一鸟,皆是纤毫毕现,直叫人不忍下箸。
白长安握着筷子,一时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那菜目品相,精致入微之处,无亚于任何一种绚丽的技法,白长安大清早伫在明月楼,本有计较,纵有美酒好菜,一顿饭吃的全无心思。
窗户大开,一道青色的身影悠地蹿了进来。
宋蕴之大咧咧往白长安对面一坐,夹起一筷子鱼肉送进嘴里,又将白长安身边一个叠子端了过来。
宋蕴之满嘴食物,眯着眼睛哼哼道:“真不知道那胖子瞧上你哪一点。”
白长安满眼笑意,“自然是本公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芝兰玉树仙人之姿……”
“停停停……”
宋蕴之满脸嫌弃,皱着眉道:“要不要脸,王婆也没见着这般自夸的。”
白长安但笑不语。
吃完了鱼,宋蕴之又端了一个碟子到自己身前。
洁白的碟子里放着一个黄噔噔的大橙子,白长安原以为不过是饭后瓜果之属,却见宋蕴之手一提,小半片橙皮像盖子一样被揭了去。
白长安眼露新奇,宋蕴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蟹酿橙都不认得,白瞎了金胖子这一桌好菜。”
白长安简直要气笑了。想到上次在此地,宋蕴之从一盘鸡引发的诛心之论,也不说什么。
宋蕴之放下勺子,摇头晃脑地道:“其味鲜美,其形精致,新酒菊花,香橙螃蟹,真是黄中通理,美在其中,畅之四肢,美之至矣。”
见他还拽起文来了,白长安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吃货的世界,果然不是寻常人能懂的。”